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以下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的是:( )
以下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的是:( )
admin
2009-05-12
29
问题
以下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的是:( )
选项
A、增资
B、更换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C、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
D、公司改变组织形式
答案
A,C,D
解析
《公司法》第104条规定,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根据该条规定,A,D选项正确。《公司法》第170条规定,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根据该条规定,B选项不正确。根据《公司法》第181条、第182条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公司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继续存续,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2/3以上表决权通过,所以C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G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以下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是:
关于行政应急,下列说法是正确的:
根据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聘任制岗位要经下列哪级部门批准?
陈某因人室抢劫杀人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陈某拒绝交代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对于该案件,公安机关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郭某是一起轻伤害案的被害人,他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自诉案件,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后,郭某不服法院判决,提出上诉,下列有关第二审的程序叙述正确的是:
屈某欲开办一家生产高科技产品的企业,于是向行政机关申请生产许可证。行政机关于6月1日受理了该申请,并于6月7日开始对企业的厂房、设备进行实地检验、检测,经过5天的检验、检测后,行政机关于6月23日作出了行政许可决定,于7月5日向屈某颁发了生产许可证。关于上
胡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却在河南某地开设了一家医院,对外宣传其治愈癌症的治愈率达100%,10多位病人服了其“研制”的抗癌药后死亡。此外,胡某还为一些妇女进行节育复通手术以及摘取宫内节育器,因此造成多名妇女受感染而致重伤。胡某的行为构成了( )。
票据诈骗罪包括下列哪些情形之一?
某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市规划局主管城市房屋规划工作的副局长常某贪污案的过程中,除发现常某侵吞公款外,还发现常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市人民检察院对于常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应如何处理?
甲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订立买卖合同。A公司卖给B公司一批钢材,并开立汇票,付款人为B公司开户银行C商业银行。后A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中国的D公司,D公司又背书转让给丙国的E公司。E公司要求C银行承兑时遭到拒绝。6个月后,E公司要求B、D两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随机试题
求在x轴上截距为2,且过点(0,-1,0)和点(2,1,3)的平面方程.
铣削螺旋齿槽时,与普通螺旋槽铣削方法完全相同,只需配置交换齿轮、扳转工作台、达到导程要求就可以了。()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的技术进步主要的完成手段是()
好客山东精彩纷呈山东坐上旅游待客头把交椅文化与旅游融合,山东打造出响彻大江南北的“好客山东”品牌,并迅速向产品转化。为加大对省外游客尤其是入境游客的招揽力度,山东拿出以文化领衔的“看家资源”,形成“好客山东”品牌统领下的六大产品。“同样是旅游名片,现在,我
抽象思维,是人们在认识活动中运用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对客观现实进行间接的、概括的反映的过程,属于理性认识阶段。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抽象思维的是()。
孔夫子说得好:“不怨天,不尤人。”我们还是要从_______找原因。中国要多出一些具有长远眼光和全球眼光的大企业家,像鸟儿珍惜自己的羽毛一样珍惜自己品牌的_______,以此博得消费者的信任,以优势的价格和优良的品质与洋商争夺国内市场。如果有本事,也可以杀
论述直线职能制的特点。
任何非空树中有且仅有—个结点没有前驱结点,该结点就是树的【】。
•LookatthestatementsbelowandatthefiveshortadvertisementsforMBA(MasterinBusinessAdministration)courses.•Which
By"...challengesexplanation"(Line2,Para.1)theauthormeansthat______.Thebesttitleforthispassagewouldbe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