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多项选择第50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涉及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对证据质证的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1-10-29  21

问题 (2009年多项选择第50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涉及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对证据质证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法院主动调查取得的证据材料,在法庭上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无须双方质证
B、案件中有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证据的,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
C、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的证据,在法庭调查时,除非对方当事人同意。否则法庭不再组织质证
D、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质证规则。质证是指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双方采用询问、辨认、质疑、辩驳等核实方式对对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辩的活动。A选项(法院主动调取的证据无须双方质证,可直接作为证据使用)是错误的,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要求,“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人民法院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应视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因此,法院调取的证据也需要经过质证,否则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选项B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第48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选项C错误,根据有关学理解释,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结束前要求提交在举证期限内没有提交的证据,如果是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迟延举证,对方当事人不同意质证的,法庭可视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期审理;决定不延期审理而径行审判的,应当对新证据记录在卷。因此,如果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的证据,在法庭调查时又提出的,如果对方当事人不同意质证,法院可以决定延期审理,在下一次开庭时重新组织质证;也可以直接径行审判,只是将该新证据记录在卷。选项D正确,因为根据前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7条规定:“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该规定与D项的表述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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