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和丁共同设立了一家合伙企业,甲被委托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甲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了较大的损失,但自己并未牟取私利。为此,乙、丙和丁一致同意将甲除名,并做出除名决议,书面通知甲本人。对于该除名决议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dmin2013-04-22  37

问题 甲、乙、丙和丁共同设立了一家合伙企业,甲被委托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甲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了较大的损失,但自己并未牟取私利。为此,乙、丙和丁一致同意将甲除名,并做出除名决议,书面通知甲本人。对于该除名决议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如果甲对除名决议没有异议,该除名决议自做出之日起生效
B、如果甲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如果甲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做出裁决
D、乙、丙和丁不能决议将甲除名,但可以终止对甲单独执行合伙事务的委托

答案B

解析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①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因此选项D错误;②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选项C错误;③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因此选项A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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