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公路工程项目,经过招标投标确定了一家施工单位承担该公路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任务,双方签订了承包合同。施工中该施工单位由于某些原因,需将该工程的某一部分非主体专项工程进行分包,所以向业主提出申请,并与一家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分包人草拟了分包合同

admin2017-08-13  29

问题 背景资料:
    某公路工程项目,经过招标投标确定了一家施工单位承担该公路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任务,双方签订了承包合同。施工中该施工单位由于某些原因,需将该工程的某一部分非主体专项工程进行分包,所以向业主提出申请,并与一家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分包人草拟了分包合同。同时业主为了照顾当地农民,在业主推荐下,项目部与当地有资质的一家公司签订另一专业工程所需要相关民工的聘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使用人员的报酬以及支付方式等。
    问题:
    1.公路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的类型有哪几种?本案例中两个分包合同分别是哪一种?
    2.该非主体专项工程的分包可以批准吗?为什么?
    3.项目部与当地有资质的一家公司签订的是何种类型的合同?人员报酬应如何支付?该合同的订立是否妥当?为什么?

选项

答案1.公路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的类型有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本案例中两个分包合同分别是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或合作)合同。 2.该非主体专项工程的分包不能批准。因为根据《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11条的规定,“承包人对拟分包的专项工程及规模,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未列入投标文件的专项工程,承包人不得分包。”该专项工程未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所以不能批准。 3.项目部与当地有资质的一家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劳务分包合同。人员报酬承包人应支付给劳务公司并负有监管劳务公司发放给民工的义务。该合同订立有不妥之处,因为就是劳务分包合同,分包人不仅要具有劳务资质,而且合同的另一方不能是项目部必须是公司法人(注:即承包人,签字人可以由项目经理作为委托代理人,但必须盖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如果用公司公章就应该加一份委托授权书)。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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