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用成交价格方法对进口货物确定完税价格时,下列哪些费用若单独列出,可从完税价格中扣除:

admin2009-08-30  28

问题 在使用成交价格方法对进口货物确定完税价格时,下列哪些费用若单独列出,可从完税价格中扣除:

选项 A、进口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及其他国内税
B、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C、为在境内复制进口货物而支付的费用
D、境内外技术培训及境外考察费用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2006年修订的《审价办法》,价格调整因素的减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厂房、机械或者设备等货物进口后发生的建设、安装、装配、维修或者技术援助费用,但是保修费用除外;这些费用实际上是一种对劳务的支付,而不是对进口货物本身的支付。(2)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3)进口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及其他国内税。(4)为在境内复制进口货物而支付的费用。(5)境内外技术培训及境外考察费用。上述几项费用扣除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是其能与进口货物的实付或应付价格相区分,并在发票或合同中是单独列明的,否则不能扣除。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9EV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