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李某2010年在国内取得一次性服装设计收入30000元;在A国和B国各取得一次性服装设计收入80000元,已在A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5000元、在B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0000元。李某上述收入在中国境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2011年)

admin2019-04-04  8

问题 中国公民李某2010年在国内取得一次性服装设计收入30000元;在A国和B国各取得一次性服装设计收入80000元,已在A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5000元、在B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0000元。李某上述收入在中国境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2011年)

选项 A、4800
B、5200
C、8800
D、7400

答案C

解析 在A国和B国取得的所得分别应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80000×(1—20%)×40%一7000=18600(元),18600元>15000元,在A国取得的所得在中国境内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8600—15000=3600(元);18600元<20000元,在B国取得的所得在中国境内不用补税。李某上述收入在中国境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0×(1—20%)×30%一2000+3600=8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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