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是( )。

admin2009-10-27  33

问题 公务员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是(    )。

选项 A、原告
B、被告
C、第三人
D、不具有诉讼当事人的地位

答案D

解析 行政诉讼中的原告是依照行政诉讼法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告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公务员与行政机关的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委托代理关系,其活动的后果最终归所属行政机关承担,而公务员并不对外承担行政责任。所以不可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共同诉讼人只能是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第三人则是与被诉具体行为有利害关系而参加到诉讼中来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公务员亦不能成为共同原告、共同被告或第三人。因此,排除选项A、B、C。公务员不具有诉讼当事人的地位,选项D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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