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网站与乙唱片公司签订录音制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使用合同,按约定支付报酬后,即开展了网上原版音乐下载业务。对甲网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admin2008-10-08  22

问题 甲网站与乙唱片公司签订录音制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使用合同,按约定支付报酬后,即开展了网上原版音乐下载业务。对甲网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选项 A、是合法使用行为
B、构成侵权行为,因为该行为应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不是取得录音制作者的许可
C、构成侵权行为,因为该行为还须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D、构成侵权行为,因为该行为虽然无须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必须取得表演者的许可

答案C

解析 《著作权法》第41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因此本题中乙唱片公司有权许可甲网站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制品,但是甲网站在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该录音制品的时候,还应该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而甲网站没有经过著作权人和表演者的许可即开展了网上原版音乐下载业务,侵犯了著作权人和表演者的权利。因此本题中甲网站的行为是侵权行为。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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