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自2007年1月8日起对未完成股改的股票(即S股)实施特别的差异化、制度化安排,将其涨跌幅比例统一调整为( )。

admin2013-05-20  44

问题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自2007年1月8日起对未完成股改的股票(即S股)实施特别的差异化、制度化安排,将其涨跌幅比例统一调整为(  )。

选项 A、8%
B、4%
C、6%
D、5%

答案D

解析 2007年1月8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未完成股改的股票(即S股)实施特别的差异化、制度化安排,要求该类股票实行5%的涨跌幅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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