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植根农业是北方省份一家从事农产品加工的公司。为拓宽市场,该公司在南方某省分别设立甲分公司与乙分公司。关于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植根农业是北方省份一家从事农产品加工的公司。为拓宽市场,该公司在南方某省分别设立甲分公司与乙分公司。关于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dmin
2021-09-16
29
问题
植根农业是北方省份一家从事农产品加工的公司。为拓宽市场,该公司在南方某省分别设立甲分公司与乙分公司。关于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选项
A、甲分公司的负责人在分公司经营范围内,当然享有以植根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权利
B、植根公司的债权人在植根公司直接管理的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主张强制执行各分公司的财产
C、甲分公司的债权人在甲分公司直接管理的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主张强制执行植根公司的财产
D、乙分公司的债权人在乙分公司直接管理的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不得主张强制执行甲分公司直接管理的财产
答案
D
解析
选项A正确,不选:《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根据上述规定,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负责人由总公司任免,其代表总公司对分公司进行经营,两者之间形成代表关系。在外部法律关系中,负责人可以在经营范围内以总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在公司内部可能存在需向上级批准的事项,比如签订数额较大的合同,但这种情况属于公司内部行为,即使负责人越权签订合同,第三人也可以受到代表制度的保护。但是从与第三人签订合同的角度来看,第三人可以认为分公司负责人当然可以在经营范围内签订合同。选项B正确,不选。《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没有独立的财产,分公司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故当总公司直接管理的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分公司的财产作为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可以要求执行。选项C正确,不选。《民法总则》第74条第2款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又依据《公司法》第14条,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人格,没有独立的财产,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甲分公司的债务实际为总公司的债务,总公司应当对甲分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在选择财产执行顺序时,《民法总则》提供了建议选择责任承担的顺序,使用“可以”的说法,可见该条款属于任意性条款,其规定的该顺序并不是强制性的。选项D错误,应选。甲、乙分公司都属于植根公司,两个分公司的债务都应由植根公司负责,所以,在乙分公司直接管理的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主张总公司承担责任,甲公司的财产作为总公司的一部分,属于责任财产的范围,故当然有权主张强制执行甲分公司直接管理的财产。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z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货物灭失或者损坏的情况非显而易见的,在集装箱货物交付后多少日内,收货人没有提交货物灭失或损坏情况书面通知给承运人即视为承运人已经按照提单的记载交付以及货物状况良好的初步证据?()
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是3000万元,向法律顾问咨询财务方面的问题。请根据上述情况和下列各问中设定的条件回答问题:公司今年的税后利润为1000万元,则:()
某律师事务所在向客户介绍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的程序时,提出了相关的法律意见。其中哪些是正确的?()
王某投资开办了甲个人独资企业,聘请张某担任企业的总经理,王某与张某约定:凡涉及企业重大经营问题,必须由王某决策。由于王某决策失误,甲企业出现严重亏损,对债权人乙公司的负债达10万元,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出现下列哪些情形,甲企业应当解散?(
熊某因出差借款。财务部门按规定给熊某开具了一张载明金额1万元的现金支票。熊某持支票到银行取款,银行实习生马某向熊某提出了下列问题:你真的是熊某吗?为什么要借1万元?熊某拒绝回答,马某遂拒绝付款。根据票据法原理,关于马某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有关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下列选项中的内容哪些符合人身保险的特征?()
下列关于破产申请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周某以6000元的价格向吴某出售一台电脑,双方约定五个月内付清货款,每月支付1200元,在全部价款付清前电脑所有权不转移。合同生效后,周某将电脑交给吴某使用。期间,电脑出现故障,吴某将电脑交周某修理,但周某修好后以6200元的价格将该电脑出售并交付给不知情
随机试题
高度超过50m的建筑宜竖向分区设置采暖系统,其主要目的是:[2010年第75题]
A、金黄色葡萄球菌败血症B、大肠杆菌败血症C、两者均有D、两者均无常在早期发现感染性休克及DIC:()
关于崩漏刺灸治疗叙述错误的为
男性,67岁,患者突发右侧肢体活动不利,言语不清,口角流涎,伸舌右偏、口角斜,血压180/100mmHg,便秘三日未行,脉弦,舌暗红苔黄腻。辨证为
本案的保证属于()。本案的保证属于()。
一些经常存在的对质量影响比较小而又逐项略有不同的因素称为( )。
2,12,30,()
苏格拉底的问答分为三步,第一步为苏格拉底讽刺,第二步叫做定义,第三步叫做_______。
小齐的而部、颈部起了红色的斑点一渐成水疱、脓疮,几天后脓疮破裂流出黄色脓液,有些被流出脓液感染的地方又生出新的脓疮。小齐患的是()
VisualFoxPro中,下列程序段执行以后,内存变量X和Y的值是CLEARSTORE3TOXSTORE5TOYSETUDFPARMSTOREFERENCEDOPLUSWITH(X),Y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