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官在司法活动中如何理解司法效率,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dmin2015-09-11  22

问题 关于法官在司法活动中如何理解司法效率,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选项 A、司法效率包括司法的时间效率、资源利用效率和司法活动的成本效率
B、在遵守审理期限义务上,对法官职业道德上的要求更加严格,应力求在审限内尽快完成职责
C、法官采取程序性措施时,应严格依法并考虑效率方面的代价
D、法官应恪守中立,不主动督促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完成诉讼活动

答案D

解析 司法效率强调的是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中,在正确、合法的前提下.要提高办案效率,不拖延积压案件,及时审理和结案,合理利用和节约司法资源。  
    司法效率要求司法机关和司法工作人员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对法律负责,不断改进工作,迅速及时进行司法活动,在司法、诉讼的各个具体环节都要遵守法定的时限;同时,司法程序的设计还应使当事人以最少的耗费利用诉讼制度。故B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错误,法官应该督促当事人按时完成诉讼活动。
    司法效率大致包括司法的时间效率、司法的资源利用效率和司法活动的成本效率几个方面。故A项说法正确。
    司法公正是司法永恒的目标追求,提高司法效率是适应我国社会新的形势发展的要求。在司法过程中,宜坚持“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当代社会的法律和司法不仅仅要追求正义,而且还要以效率作为正义的补充。故C项说法正确。故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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