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3年真题)甲为自己房屋使用的便利与乙签订地役权合同,约定5年内乙不得加盖楼房,甲支付5万元。合同签订后,双方办理了登记手续。三年后甲去世,房屋由丙继承。同年,乙将楼房卖给丁,随后丁加盖楼房,遭丙阻止。在本案中( )。
(2013年真题)甲为自己房屋使用的便利与乙签订地役权合同,约定5年内乙不得加盖楼房,甲支付5万元。合同签订后,双方办理了登记手续。三年后甲去世,房屋由丙继承。同年,乙将楼房卖给丁,随后丁加盖楼房,遭丙阻止。在本案中( )。
admin
2018-06-12
40
问题
(2013年真题)甲为自己房屋使用的便利与乙签订地役权合同,约定5年内乙不得加盖楼房,甲支付5万元。合同签订后,双方办理了登记手续。三年后甲去世,房屋由丙继承。同年,乙将楼房卖给丁,随后丁加盖楼房,遭丙阻止。在本案中( )。
选项
A、丙无权制止丁加盖楼房
B、地役权由丙享有
C、地役权不因甲死亡而消灭
D、丁有权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
B,C
解析
本题表述中,甲去世后房屋由其继承人继承。由于我国实行“房屋所有权主体与土地使用权主体一致”的原则,甲的继承人在继承房屋的同时,也就当然继承了需役地上的地役权。地役权不因需役地权利人死亡而消灭。可见,选B、C项。《物权法》第158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表述中,尽管丁事先并不知道自己所受让的楼房具有地役权负担,丁属于善意第三人,但甲、乙双方在设立地役权时办理了地役权登记,登记后的地役权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因此,丙有权制止丁加盖楼房,要求丁承受供役负担。可见,A项错误。《合同法》第150条规定,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法》第151条规定,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出卖人不承担本法150条规定的义务。根据上述规定,本题表述中,因地役权已经登记,丁应当知道所买卖的房屋上有地役权,所以乙无须承担权利瑕疵担保的义务。可见,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v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选项中,能够成为抵押权客体的是()。
下列选项中可以适用代理的情形是()。
(2012年真题)下列行为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有()。
因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对由此造成的损失()。
王某(1990年1月22日出生)因2005年8月7日以暴力、威胁方式抢劫去少年宫上课的学生丁某500元学费,于2005年10月19日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期5年执行。2006年1月21日下午,王某在网吧上网,肚子饿了想买些东西吃,却发现自己囊中羞涩,此时看见
《刑法》第11条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这属于刑事责任承担方式中的()。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得设定抵押权的是()。
甲给乙提供了某博物馆的防盗设施布局图,乙持该图盗窃博物馆,在盗窃过程中惧怕受到法律制裁而放弃犯罪。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A.PaO2为50mmHg,PaCO2为40mmHgB.PaO2为55mmHg,PaCO2为60mmHgC.PaO2为65mmHg,PaCO2为40mmHgD.PaO2为70mmHg,PaCO2为40mmHgE.PaO2为70mmHg,PaCO2为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在下列哪些案件中,本人及其近亲属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员工对工作不满的反应方式中体现建设性和积极特征的是()。
保险人的赔偿责任是以实际损失为限,但最高不可超过()
我国唐代由中央直接设立的的学校有“六学二馆”,其中“二馆”是()
“十年离别后,长大一相逢。问姓惊初见,称名忆旧容。”这是一种()
(1)殷商的甲骨文(2)春秋战国的木简(3)钟鼎上的钟鼎文(4)互联网无纸化办公(5)东汉蔡伦改进造纸术
下列四句话中有一句可以产生不同的理解,请把这个有歧义的句子找出来:
设A是三阶矩阵,α1,α2,α3为三个三维线性无关的列向量,且满足Aα1=α2+α3,Aα2=α1+α3,Aα3=α1+α2.求矩阵A的特征值;
8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