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丙三人共同致丁身体损害,丁起诉三人要求赔偿3万元。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甲、乙、丙分别赔偿2万元、8000元和2000元,三人承担连带责任。甲认为丙赔偿2000元的数额过低,提起上诉。关于本案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
甲、乙、丙三人共同致丁身体损害,丁起诉三人要求赔偿3万元。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甲、乙、丙分别赔偿2万元、8000元和2000元,三人承担连带责任。甲认为丙赔偿2000元的数额过低,提起上诉。关于本案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
admin
2021-05-28
27
问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致丁身体损害,丁起诉三人要求赔偿3万元。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甲、乙、丙分别赔偿2万元、8000元和2000元,三人承担连带责任。甲认为丙赔偿2000元的数额过低,提起上诉。关于本案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3/44)
选项
A、甲为上诉人,丙为被上诉人,乙为原审被告,丁为原审原告
B、甲为上诉人,丙、丁为被上诉人,乙为原审被告
C、甲、乙为上诉人,丙为被上诉人,丁为原审原告
D、甲、乙、丙为上诉人,丁为被上诉人
答案
A
解析
选项A应选,选项B不应选。《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百一十九条:“必要共同诉讼人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起上诉的,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上诉仅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二)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从该法条的规定可知,上诉人对与谁的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谁就应当被列为被上诉人,其他的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该题目中,上诉人甲仅对丙的数额有意见,对共同诉讼人之一的乙及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没有意见,故,依据法律的规定,只有丙才为被上诉人,乙与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所以,选项A正确,选项B不正确。
选项C、D不选。上诉人是指提起上诉的人,没有提起上诉的人不是上诉人。该题目中,仅有甲提起了上诉,故,本案的上诉人也是甲;乙和丙都没有提起上诉,故,乙和丙都不是上诉人。所以,C选项认为甲、乙为上诉人,D选项认为甲、乙、丙为上诉人,都是错误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um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何某死后留下一间价值6万元的房屋和4万元现金。何某立有遗嘱,4万元现金由四个子女平分,房屋未作处理。何某女儿主动提出放弃对房屋的继承权,于是三个儿子将房屋变卖,每人分得2万元。现在债权人主张何某生前曾向其借款12万元,并有借据为证。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中南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天一公司向法院提出对其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但中南公司以其账面资产大于负债为由表示异议。天一公司遂提出各种事由,以证明中南公司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下列哪些选项符合法律规定的关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形
中国海天公司与某国小宇公司准备成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签署了合资合同与章程,但海天公司迟迟未向主管机关报批。数月后。小宇公司因报批无望准备退出,但其为此次投资事宜已经花费70万元。根据中外合资经菅企业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1年试
甲、乙、丙、丁以合伙企业形式开了一家餐馆。就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三第72题)
甲未经乙同意而以乙的名义签发一张商业汇票,汇票上记载的付款人为丙银行。丁取得该汇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三第31题)
某公司经营不善,现进行破产清算。关于本案的诉讼费用,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2年试卷三第30题)
2009年,甲、乙、丙、丁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丙以下列哪一理由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应予受理?(2011年试卷三第27题)
B市的京发公司与T市的蓟门公司签订了一份海鲜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在T市,并同时约定“涉及本合同的争议,提交S仲裁委员会仲裁。”京发公司收货后,认为海鲜等级未达到合同约定,遂向S仲裁委员会提起解除合同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案。在仲裁规则确定的期限内,
甲公司与银行订立了标的额为8000万元的贷款合同,甲公司董事长美国人汤姆用自己位于W市的三套别墅为甲公司提供抵押担保。贷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归还,银行向法院申请适用特别程序实现对别墅的抵押权。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三第44题)
关于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确的?()(司考.2013.3.45)
随机试题
1岁婴儿,身高76cm,体重9.2kg,能独立走,会叫“爸爸、妈妈”。若为该小儿测血压,选择袖带宽度应为
恶性高血压常见的死亡原因:
下列()不是人畜共患病病原体
下列不属于糖蛋白的是
贷款发放前,抵押人与银行要以书面形式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包括以下内容()。
论述我国通货膨胀的治理方法。
从所给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规律性:
股东
下列协议中不是电子邮件协议的是()。
Youwillhearaconversationbetweenainterviewerandamanwhoishuntingajob.Foreachquestion(23-30),markoneletter(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