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关于中国古代诉讼、审判制度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2020-12-08  42

问题 (2009年)关于中国古代诉讼、审判制度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西周时期“听讼”为审理民事案件,“断狱”为审理刑事案件
B、唐代县以下乡官、里正对犯罪案件具有纠举责任,对轻微犯罪与民事案件具有调解处理的权力
C、明代的大审是一种会审制度,每三年举行一次
D、清末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

答案A,B,D

解析 西周时期区分“狱”与“讼”。民事案件称为“讼”,刑事案件称为“狱”,审理民事案件称为“听讼”。审理刑事案件叫作“断狱”。选项A正确。唐代地方司法机关仍由行政长官兼理。州县长官在进行司法审判时,均设佐史协助处理。州一级设法曹参军或司法参军,县一级设司法佐、史等。县以下乡官、里正对犯罪案件具有纠举责任,对轻微犯罪与民事案件具有调解处理的权力,结果须呈报上级。选项B正确。明代的大审,始于成化十七年(公元1481年),宪宗命司礼监(宦官二十四衙之首)一员在堂居中而坐,尚书各官列居左右,从此“九卿抑于内官之下”。《明史·刑法志》载“自此定例,每五年辄大审。”可见,大审是每五年一次。选项C错误。清末司法机关的变化。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实行审检合署。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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