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共谋教训其共同的仇人丙。由于乙对丙有夺妻之恨,暗藏杀丙之心,但未将此意告诉甲。某日,甲、乙二人共同去丙处。为确保万无一失,甲、乙以入户盗窃为由邀请不知情的丁在楼下望风。进入丙的房间后,甲、乙同时对丙拳打脚踢,致丙受伤死亡。(事实一)甲、乙二人旋即逃离

admin2021-01-02  32

问题 甲、乙共谋教训其共同的仇人丙。由于乙对丙有夺妻之恨,暗藏杀丙之心,但未将此意告诉甲。某日,甲、乙二人共同去丙处。为确保万无一失,甲、乙以入户盗窃为由邀请不知情的丁在楼下望风。进入丙的房间后,甲、乙同时对丙拳打脚踢,致丙受伤死亡。(事实一)甲、乙二人旋即逃离现场。在逃离现场前甲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从丙家的箱子里拿走人民币5万元。出门后,甲背着乙向丁谎称从丙家窃取现金3万元,分给丁1万元,然后一起潜逃。(事实二)潜逃期间,甲窃得一张信用卡,向乙谎称该卡是从街上捡的,让乙到银行柜台取出了信用卡中的3万元现金。(事实二三)犯罪所得财物挥霍一空后,丁因生活无着,向公安机关投案,交待了自己和甲共同盗窃的事实,但隐瞒了事后知道的甲、乙致丙死亡的事实。(事实四)
请回答下列题目。
对于丁的投案行为,下列何种判断是正确的?(    )

选项 A、丁虽然投案,但隐瞒了甲、乙致丙死亡的事实,因而不构成自首
B、丁虽然隐瞒了甲、乙致丙死亡的事实,但交待了本人与甲共同犯罪的事实,因而构成自首
C、丁构成自首且揭发甲与自己共同犯罪的行为成立立功
D、丁构成坦白但揭发甲与自己共同犯罪的行为成立立功

答案B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才能成立自首。丁只构成盗窃罪,只需对盗窃事实及同案犯进行供述,即成立自首。不需要揭发与自己没有构成共犯的甲乙致丙死亡的事实:如果揭立,可构成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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