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2003年1月15日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2008年2月1日向乙公司交付汽车一辆,乙公司须于2008年1月31日支付35 %货款,其余货款2008年2月10日支付。合同签订后,乙公司于2008年1月30日向甲公司的银行账户汇入25 %货款,

admin2013-06-13  24

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2003年1月15日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2008年2月1日向乙公司交付汽车一辆,乙公司须于2008年1月31日支付35 %货款,其余货款2008年2月10日支付。合同签订后,乙公司于2008年1月30日向甲公司的银行账户汇入25 %货款,其余10%未付。2008年2月1日,乙公司向甲公司要求提车,被甲公司拒绝。
    请根据《合同法》原理,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乙公司,2008年2月1日当场支付了剩余10 %货款,是否有权向甲公司提车?甲公司能否以乙公司迟延付款拒绝交车?

选项

答案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交车,甲公司不得以乙公司迟延付款拒绝交车。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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