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依据合同法规定,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 )(2011年一专一第3 1题)
依据合同法规定,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 )(2011年一专一第3 1题)
admin
2019-05-29
27
问题
依据合同法规定,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 )(2011年一专一第3 1题)
选项
A、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先诉抗辩权
C、后履行抗辩权、合同无效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D、后履行抗辩权、合同消灭抗辩权和先诉抗辩权
答案
A
解析
合同履行中,有三大抗辩权,即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其中,先履行抗辩权又叫顺序履行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人的抗辩权,不是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故A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n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2013年真题)2010年3月15日,甲与乙达成买卖协议,约定甲向乙出售孤本线装古书一套(该套书分为上中下三卷),价款15万元,双方应于同年8月9日同时履行。2010年5月30日,甲在搬家过程中不慎将该套书的中卷本丢失。甲第二天在报纸上刊登寻物启事,称归
(2010年真题)甲将一栋楼房出租给乙,租期3年。1年后,甲向丙借款100万元,期限为1年,以该楼房作为抵押物并办妥相关抵押登记手续。借款期限届满,甲无力偿还债务。丙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拍卖该栋楼房以实现抵押权,并主张优先购买权。乙得知后也主张优先购买权。经
(2010年真题)甲将一栋楼房出租给乙,租期3年。1年后,甲向丙借款100万元,期限为1年,以该楼房作为抵押物并办妥相关抵押登记手续。借款期限届满,甲无力偿还债务。丙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拍卖该栋楼房以实现抵押权,并主张优先购买权。乙得知后也主张优先购买权。经
(2013年真题)2010年3月15日,甲与乙达成买卖协议,约定甲向乙出售孤本线装古书一套(该套书分为上中下三卷),价款15万元,双方应于同年8月9日同时履行。2010年5月30日,甲在搬家过程中不慎将该套书的中卷本丢失。甲第二天在报纸上刊登寻物启事,称归
甲和乙于2007年2月1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自有房屋一套卖给乙,价款120万元。合同订立后,乙依约交付全部房款,并搬人该房屋居住。由于房价不断上涨,甲迟迟不与乙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2007年10月10日,甲又与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008年真题)甲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于2007年10月10日以自有的2号厂房作抵押向A银行借款200万元,双方于10月15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同年10月30日,甲公司又以自己的专利权作质押与B银行签订了100万元的借款合同及专利权质押合同,但未办理质
(2013年真题)下列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我国商标法规定的是()。
(2014年真题)人民法院认定,甲公司于2011年12月偷逃税款,构成犯罪,但该公司已于2012年7月宣告破产。对于甲公司的逃税犯罪行为()。
(2017年真题)甲约乙去偷笔记本电脑,乙不敢去偷,但答应负责找销路。甲得手后将盗得的10台电脑交给乙,乙找到经营电子产品的丙,丙觉得电脑的来路不明,就以10000元的价格收购了价值45000元的电脑。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2年真题)下列关于犯罪直接客体的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Inrecentyearsanewandseriousproblemhasarisenforinternationalairlinesandtheirpassengers.Thisistherelativelynew
髂骨、耻骨和坐骨的总称是
主动脉瓣狭窄和关闭不全后期的病理化是
B市的京发公司与T市的蓟门公司签订了一份海鲜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在T市,并同时约定“涉及本合同的争议,提交S仲裁委员会仲裁。”京发公司收货后,认为海鲜等级未达到合同约定,遂向S仲裁委员会提起解除合同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案。在仲裁规则确定的期限内,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指出,建筑企业职工每年至少进行()的再培训。
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是()。
根据国际生产折中理论,如果企业只有所有权优势与内部化优势,企业最适合采用的国际化经营方式是()。
树图可分为两类,一般将把组成事项展开的树图称为()树图。
Howlongdoesittakefromheretoyourhomeonfoot?
A、14.B、17C、20.D、56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