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管辖权异议,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关于管辖权异议,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dmin
2015-09-16
46
问题
关于管辖权异议,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选项
A、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本案的当事人,第三人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
B、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只能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当事人不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除外
C、当事人可以对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审查管辖权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D、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答案
D
解析
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本案的当事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不是本诉讼的当事人,无权对本诉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故A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故B、C项正确。
当事人对管辖权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不能申请复议。故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j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涉外仲裁协议的效力认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在执行程序中,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提出异议?()
吴某帮邻居陈某修建新房时.不慎从脚手架上跌落,腰椎骨被摔断,需做一次大手术方能康复,医院让吴某预交10000元保证金,陈某替吴某交了2000元,其余拒绝支付。吴某诉至法院并申请让陈某先行支付8000元。在此种情况下,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项某欠刘某20万元借款,一直以自己无财产为由不偿还。现刘某查实项某在甲地有一栋房屋。项某住所地在乙地,但经常居住地在丙地,原借款合同在丁地履行。现刘某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他应向哪个法院提出申请?()
甲为焊接个体工商户,乙工厂将100个铁架的焊接工作包给甲,约定每个铁架焊接完毕支付50元。合同签订后,乙工厂向甲提出只需焊接80个,遭甲反对。甲焊接好80个后,未焊接的20个铁架遇泥石流被埋。甲将80个铁架送至乙处,乙又将该批铁架的打眼工作包给丙,每个铁架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下列哪些旅客伤亡事件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审人民法院在对上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该案一审陪审员李某是原告王某的配偶,而李某并未自行回避,双方当事人也没有申请回避。请问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甲的父亲不幸去世,甲请求某照相馆将父亲生前唯一的一张照片翻拍,制作成葬礼用遗像一张,并加洗十张送给亲友留作纪念。在照相馆相加出具的收据下方以小字体印有“照片底片因任何原因发生毁损、灭失的,本店只赔偿胶卷费,且赔偿的上限为100元,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的字样
甲公司获得了某医用镊子的实用新型专利,不久后乙公司自行研制出相同的镊子,并通过丙公司销售给丁医院使用。乙、丙、丁都不知道甲已经获得该专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闻之:一人飞升,仙及鸡犬。
十四经穴、奇穴、阿是穴都具有的主治功用是
外购原材料和燃料动力费的估算需要的基础数据包括()
下列不属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是()。
Themassmediaisabigpartofourculture,yetitcanalsobeahelper,adviserandteachertoouryounggeneration.Themassme
不等式|2x—1|+k+1|>2的解集为()。
对于拍球、跳绳等技能性活动,不要过于要求数量,更不能机械训练。()
当前,“微信付款”已经成为一种比较流行的支付方式,下列与其相关的说法正确的是:
下面的描述中正确的是
WhydidShermanAleksyonlytakedayjob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