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有限责任公司由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立,其中甲出资10万元、乙出资20万元、丙出资60万元、丁出资10万元。当股东会对与其他公司合并的议案表决时,下列情形可以通过的有( )。

admin2011-10-05  27

问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由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立,其中甲出资10万元、乙出资20万元、丙出资60万元、丁出资10万元。当股东会对与其他公司合并的议案表决时,下列情形可以通过的有(     )。

选项 A、甲、乙同意,丙、丁反对
B、甲、乙反对,丙、丁同意
C、甲、乙、丁同意,丙反对
D、乙、丙、丁反对,甲同意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股东会特别决议。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本题表决的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丙与丁合计占70%的表决权,大于2/3,可以通过。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gfo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