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与“品位分类”相比,“职位分类”的特点是( )。

admin2013-10-21  42

问题 根据《公务员法》,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与“品位分类”相比,“职位分类”的特点是(     )。

选项 A、以“人”为中心,分类简单,重视公务员的人品条件和学历、资历
B、以“事”为中心,分类详尽,重视职位工作和公务员个人的专长,官职与官等合一
C、以人为对象进行分类,官职与级别相对分离
D、突出对公务员的品级、官阶的区分,公务员队伍组织严密、等级分明

答案B

解析 世界各国人事分类有两种:一是以“人”为对象进行分类;即品位分类,其分类依据是公务员个人所具备的条件(如资历、学历)和身份(如官职地位的高低、所得薪俸的多少);二是以“职位”为对象进行分类,即职位分类,其分类依据是职位的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轻重及所需资格条件。中国的职位分类制度,是在吸收和借鉴职位分类和品位分类优点的基础上,根据中国的国情制定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人事分类制度。中国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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