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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王、李、赵各出资四分之一,设立通程酒吧(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现围绕合伙份额转让、酒吧管理等事项,回答下列问题。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林某被聘任为酒吧经营管理人,在其受聘期间自主决定采取的下列管理措施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张、王、李、赵各出资四分之一,设立通程酒吧(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现围绕合伙份额转让、酒吧管理等事项,回答下列问题。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林某被聘任为酒吧经营管理人,在其受聘期间自主决定采取的下列管理措施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dmin
2021-07-05
43
问题
张、王、李、赵各出资四分之一,设立通程酒吧(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现围绕合伙份额转让、酒吧管理等事项,回答下列问题。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林某被聘任为酒吧经营管理人,在其受聘期间自主决定采取的下列管理措施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选项
A、为改变经营结构扩大影响力,将经营范围扩展至法国红酒代理销售业务
B、为改变资金流量不足情况,以酒吧不动产为抵押,向某银行借款50万元
C、为营造气氛,以酒吧名义与某音乐师签约,约定音乐师每晚在酒吧表演2小时
D、为整顿员工工作纪律,开除2名经常被顾客投诉的员工,招聘3名新员工
答案
C,D
解析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35条:“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1条可知,将经营范围扩展至法国红酒代理销售业务属于改变合伙企业经营范围的事项,应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故A项错误。以酒吧不动产为抵押,向某银行借款50万元属于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的事项。此种情形应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经营管理人员无权自主决定,故B项错误。与某音乐师签约,约定音乐师每晚在酒吧表演;整顿员工工作纪律,开除2名经常被顾客投诉的员工,招聘3名新员工,属于正常的经营管理事项,不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由林某自主决定。故C、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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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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