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08年4月,中国东方公司与美国神奇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如果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则双方应将争议提交伦敦的仲裁机构解决。东方公司收到货物以后,发现神奇公司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的约定,遂于2008年10月10日向中国某人民法院提起诉
2008年4月,中国东方公司与美国神奇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如果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则双方应将争议提交伦敦的仲裁机构解决。东方公司收到货物以后,发现神奇公司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的约定,遂于2008年10月10日向中国某人民法院提起诉
admin
2016-01-15
32
问题
2008年4月,中国东方公司与美国神奇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如果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则双方应将争议提交伦敦的仲裁机构解决。东方公司收到货物以后,发现神奇公司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的约定,遂于2008年10月10日向中国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神奇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神奇公司于2008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以后,并未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并且于2008年11月20日向人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2009年2月1日法院经审理判决神奇公司败诉,并赔偿东方公司经济损失60万美元。同年2月5日一审判决书分别送达双方当事人。3月7日神奇公司以双方约定了仲裁裁决为由,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0年4月1日,二审法院驳回了神奇公司的上诉,维持了一审判决。根据上述情况,请回答下列(1)一(4)题:
东方公司和神奇公司是否可以约定将合同争议交给伦敦仲裁机构解决?( )
选项
A、可以,因为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仲裁机构
B、不能,因为合同纠纷应当选择与合同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
C、可以,因为该仲裁协定并未违反我国法律的强行规定
D、不可以,因为该仲裁协定显然对我国公司不利
答案
A,C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305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34条(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33条)和第244条(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用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家法院管辖。但协议选择仲裁裁决的除外。”本题选项为A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eJ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共谋教训其共同的仇人丙。由于乙对丙有夺妻之恨,暗藏杀丙之心,但未将此意告诉甲。某日,甲、乙二人共同去丙处。为确保万无一失,甲、乙以入室盗窃为由邀请不知情的丁在楼下望风。进人丙的房间后,甲、乙同时对丙拳打脚踢,致丙受伤死亡。甲、乙二人旋即逃离现场。在逃离
郑某开办公司资金不足,其父将3间祖屋以25万元卖给即将回国定居的郭某,但其父还未来得及办理过户手续即去世。郑某不知其父卖房一事,继承了这笔房款及房屋,并办理了登记手续。随后,郑某以3间祖屋作抵押向陈某借款10万元,将房产证交给了陈某,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
曾某是何某表妹夫的姑姑,何某系永丰县人民医院眼科医师。因曾某母亲年逾九旬,患有眼疾,又住在乡下,行动不便,2007年4月27日曾某找到何某,要何某去乡下为其母亲检查眼病,何某答应并提出自己开车去。28日,何某带上两名医师和仪器驾驶小轿车前往曾某母亲处,曾某
甲将一批布距(价值150万元)委托乙商行出卖,双方只约定,每匹布售价为当时的市场定价20元和乙商行的报酬为售价的5%。据此,请回答下列问题:若乙商行愿以20元的价格将布匹自行买下,而甲对此不置可否的,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胜利快餐店是由王某、李某、赵某和徐某合伙出资开办的企业,开业1年来经营不佳,亏损2万元。以下几种情况中,属于合法的退伙事由有()。
在民事执行中,被执行人孙伟申请暂缓执行,提出由赵荣以自有房屋为其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王新同意。法院作出暂缓执行裁定,期限为6个月。对于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孙伟仍不履行义务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张某到A超市购买自行车三辆,该超市规定,所购货物负责免费运送,但是自消费者清点数目,送上运输车即完成交付。张某付款后才发现,A超市负责送货运输车外出送货未归。于是,张某与A超市协商,约定张某第二天来超市凭付款凭证提取自行车并由超市送货。第二天,张某到超市,
崔某购买了一辆新车,依照我国的有关规定其购买了相应的责任保险。一天,崔某在驾车时,由于违反交通规则而不小心撞倒了过路行人甲某,导致其受伤,经住院治疗甲某基本康复。对这一事例,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依照我国收养法,收养关系的成立时间是()。
甲公司与乙公司交易中获面额为100万元的汇票一张,出票人为乙公司,付款人为丙公司,汇票上有了、戊两公司的担保签章,其中丁公司担保80万元,戊公司担保20万元。后丙公司拒绝承兑该汇票。以下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除政治时局外,对正始诗歌创作影响重大的还有()。
越来越接近精神的天空李汉荣人,在人群里行走寻找他的道路,在人群里说话寻找他的回声,在人群里投资寻找他的利润,在人群里微笑寻找回应的表情。生而为人,我们不可
SLE累及器官发生率最高者为
羚羊角的性状鉴别特征有
杀菌力最强的酒精浓度为()。
()是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下列有关重要性水平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近年来,以政务微博方式为代表的网络问政大大方便了政府和群众之间的联系。与此同时,也有少部分干部陷入认识误区,认为有了网络跑基层、搞调研就不重要了,在办公室点点鼠标,社情民意就能尽收眼底。对此,《光明日报》评论认为,上网尽管只隔了一个屏幕,但还是有距离的;上
【2011中央财经大学单选题第4题】解释金本位制度时期外汇供求与汇率形成的理论是()。
生产力中最具有决定性的力量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