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商业名称及其登记效力。

admin2022-07-20  25

问题 试述商业名称及其登记效力。

选项

答案商业名称是商人信用的外在标志,商业名称的登记制度旨在防止他人滥用其商业名称,从而影响其商业信誉。商业名称一经合法登记,使用人对该商业名称即取得专有便用权。其他商事主体负有不侵犯其商业名称专用权的义务。商业名称一经登记,即产生以下三种效力:  (1)创设效力  商业名称权是其使用人因登记而获得的法定权利,换言之,进行登记是取得商业名称权的必要前提。商业名称非经登记,该名称仅为事实上的商业名称,不发生专用权,不受法律保护,登记是商业名称受法律保护的法定要件。  (2)排他效力  商业名称权是一种绝对权、对世权,具有一定的排他效力。商业名称一经登记,则在一定区域内发生排斥他人为相同或类似的商业名称的登记或使用之效力,其他任何企业或个人均负有不得假冒其登记商业名称的效力。根据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使用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名称。商业名称登记对其他商业名称产生排他效力,得取决于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两个以上的商事主体使用的不同商业名称相互雷同,即在名称的结构、文字、含义或读音上相同或相似;二是两个以上的商业名称必须是在同一行业中的企业被使用。  (3)救济效力  商业名称经登记而取得商业名称专用权,并可据以排斥他人使用相同或类似商业名称为同一性质的营业行为。在同一区域内,如果其他商事主体冒用其商业名称,或用以进行不正当竞争时,商业名称的专用权人可以请求其停止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权利人可请求损害赔偿。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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