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5年2月,A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B公司签订了《协议一》,约定A公司将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抵偿其欠B公司的2 000万元债务,并约定了仲裁条款。但A公司未依约将该用地使用权过户到B公司名下,而是将之抵押给不知情的银行以获贷款,办理了抵押登记。 同年4月,
20×5年2月,A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B公司签订了《协议一》,约定A公司将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抵偿其欠B公司的2 000万元债务,并约定了仲裁条款。但A公司未依约将该用地使用权过户到B公司名下,而是将之抵押给不知情的银行以获贷款,办理了抵押登记。 同年4月,
admin
2020-02-02
9
问题
20×5年2月,A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B公司签订了《协议一》,约定A公司将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抵偿其欠B公司的2 000万元债务,并约定了仲裁条款。但A公司未依约将该用地使用权过户到B公司名下,而是将之抵押给不知情的银行以获贷款,办理了抵押登记。
同年4月,A公司、C公司与D公司签订了《协议二》,约定了A公司欠D公司的5 000万元债务由C公司承担,且A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为该笔债务提供担保,但未约定保证方式和期间。曾为该5 000万元负债提供房产抵押担保的李某对《协议二》并不知情。同年5月,D公司债权到期。
同年6月,C公司丧失偿债能力。D公司查知B公司作为C公司的股东(非发起人),对C公司出资不实,尚有3 000万元未注入C公司。同年8月,B公司既不承担出资不实的赔偿责任,又怠于向A公司主张权利。
同年10月,A公司股东E公司与F公司签订了《协议三》,约定E公司将其对A公司享有的60%股权低价转让给F公司,E公司承担A公司此前的所有负债。
关于A公司、B公司与银行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选项
A、A公司欠B公司2 000万元债务没有消灭
B、A公司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C、银行因善意取得而享有抵押权
D、银行具有优先受偿权
E、若《协议一》无效,仲裁条款也无效
答案
A,D
解析
选项B、C,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就没有清偿成功。因此,A公司欠B公司的债务仍然存在。A公司将自己享有权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给不知情的银行,而且办理了抵押登记,A公司是有权处分,而非无权处分。因此,银行是依据A公司的合法处分行为获得的抵押权,并非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抵押权。选项E,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Zu2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题库税务师职业资格分类
0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税务师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物权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由法律直接规定。
《行政处罚法》第62条规定“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有撤销权的合同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内行使撤销权。
根据《合同法》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订立的合同,属于( )。
下列关于剥夺政治权利规定的说法正确的有()。
下列各主体中,()可以成为行政主体。
某企业在经营期间,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则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12万余元,对此案的正确定性和处理应为( )。
下列选项中,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姜某与王某系同事关系,同住在单位分配的一套单元房内,两人共用厨房与卫生间。一日,两人因公共设施的使用发生争执,姜某先动手打了王某—记耳光,王某不甘示弱,随手操起菜刀将姜某砍伤。随后,两人被闻讯赶到的警察带到两人所在地的A市某县公安局。县公安局经过调查,对姜
张某因参与打架而被公安机关拘留15天并罚款500元,在执行期间,李某到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称张某打伤了其儿子致使其子至今还在医院接受治疗,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判决拘役6个月并赔偿李某儿子医药费2000元这时张某的拘留15日已执行10天;对此张
随机试题
患者,女性,29岁。月经5~6/40~44天,LMP2010-10-09。超声检查,胎儿较孕龄小2周左右,推算其预产期为
去年米勒县的草莓种植园主在其草莓地施用了某种杀菌剂,今年他们报告说这些地里种植的草莓歉收。但是。由于今年附近没有用杀菌剂的地里也出现歉收,很明显施用杀菌剂不是这次歉收的原因。下面哪一项如果正确,最能削弱上面的论述?
电流互感器二次侧电路不能断开,铁心和二次绕组均应接地。
我国行政组织建立中的职能原则要求根据组织职能()。
化脓性脑膜炎常见并发症有()
【设计条件】某企业拟在厂区西侧扩建科研办公生活区,用地及周边环境如图5-4-11(a)所示。.拟建内容包括:1.建筑物:①行政办公楼一栋;②科研实验楼三栋;③宿舍楼三栋;④会议中心一栋;⑤食堂一栋。2.场地:(1)行
企业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
影响企业工资水平的外部因素包括()。
警察是国家实行阶级专政的工具,是国家管理社会的司法机构。()
A、Hekilledhiscat.B、Hecutoffhisdog’sears.C、Hehurtanotherboy.D、Heblindedhiscat.B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