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关于《宪法》对自然人的适用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dmin2020-12-08  36

问题 (2008年)关于《宪法》对自然人的适用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选项 A、我国宪法适用于一切拥有中国国籍的人
B、对于因出生取得国籍的确定,我国采取出生地主义和血统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C、侨居在国外的华侨受中国宪法保护
D、宪法也同等地适用于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

答案D

解析 我国的宪法适用于所有中国公民,《宪法》第33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以我国宪法适用于一切拥有中国国籍的人,所以A项正确。国籍的取得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因出生而取得,一种是加入国籍。我国《国籍法》第4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第5争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第6条规定,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可见,对于因出生取得国籍,我国采用出生地主义和血统主义相结合的原则。所以B项也是正确的。因为我国宪法适用于所有具有中国国籍的中国公民,所以侨居在外国的华侨也受中国宪法的保护。我国《宪法》第50奈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所以C项也是正确的。外国人和外国法人在一定的条件下成为基本权利主体。可见,外国人在享有基本权利的范围方面,较本国公民窄,如其并不享有我国宪法规定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等政治权利。所以D项“宪法也同等地适用于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表述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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