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综合楼工程项目合同价为1750万元,该工程签订的合同为可调值合同。合同报价日期为1999年4月1日。施工单位1999年第4季度完成产值是710万元。工程人工费、材料费构成比例以及相关季度造价指数如表1所示: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几项事件: 1.

admin2010-03-16  28

问题 某综合楼工程项目合同价为1750万元,该工程签订的合同为可调值合同。合同报价日期为1999年4月1日。施工单位1999年第4季度完成产值是710万元。工程人工费、材料费构成比例以及相关季度造价指数如表1所示: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几项事件:
   1.1999年4月,在基础开挖过程中,个别部位实际土质与给定土质不符造成施工费用增加2.5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4天;
   2.1999年5月,施工单位为了保证施工质量,扩大基础底面,开挖量增加导致费用增加3.0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3天;
   3.1999年7月,在主体砌筑工程中,因施工图设计有误,实际工程量增加导致费用增加3.8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2天;
   4.1999年8月,进入雨季施工,恰逢20年一遇的大雨,造成停工损失2.5万元,工期增加了4天。
   以上事件中,除第4项外,其余工序均未发生在关键线路上,并对总工期无影响。针对上述事件,施工单位提出如下索赔要求:
   (1)增加合同工期13天;
   (2)增加费用11.8万元。
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以上事件可否索赔?为什么?

选项

答案(1)事件1可以索赔,因为业主提供的地质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属于业主方的责任。工期不予顺延,因为事件1不在关键线路上,且对总工期无影响。费用可以索赔。 (2)事件2不可以索赔。因为施工单位为了保证施工质量采取的措施属于自愿行为。工期不予顺延。费用不能索赔。 (3)事件3可以索赔,因为设计图纸有误属于业主方的责任。工期不予顺延, 因为事件3不在关键线路上,且对总工期无影响。费用可以索赔。 (4)事件4可以索赔,因为20年一遇的大雨属于不可抗力,非承包商责任。工期予以顺延,因为事件4在关键线路上。费用不能索赔,根据不可抗力事件的规定,停工损失由承包商自己承担。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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