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某与高某因琐事发生争执,争吵中余某被高某推搡负伤,余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高某赔偿相关医疗费用。余某胜诉后认为自己不仅遭受了身体上的损害,精神上也受到伤害,遂又向法院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对于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

admin2016-01-15  22

问题 余某与高某因琐事发生争执,争吵中余某被高某推搡负伤,余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高某赔偿相关医疗费用。余某胜诉后认为自己不仅遭受了身体上的损害,精神上也受到伤害,遂又向法院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对于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

选项 A、精神损害应当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对余某的起诉应当受理
B、余某未在前诉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判决生效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起诉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
C、对于该起诉是否受理,要区分受害人余某是否在诉前意识到精神损害的存在。如果没有意识到,就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已经意识到,但当时没有请求的,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
D、在前诉中没有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但声明保留的,人民法院对关于精神损害的起诉应予受理

答案B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必须在侵权诉讼中一并提出,而不得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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