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北京红光公司与广州天河公司签订精密仪器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提交北京或广州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红光公司不按时交货,双方发生争议。争议发生后,双方也并未就仲裁条款达成任何补充协议。在此种情况下,关于该争议的解决途径正确
北京红光公司与广州天河公司签订精密仪器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提交北京或广州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红光公司不按时交货,双方发生争议。争议发生后,双方也并未就仲裁条款达成任何补充协议。在此种情况下,关于该争议的解决途径正确
admin
2009-02-14
40
问题
北京红光公司与广州天河公司签订精密仪器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提交北京或广州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红光公司不按时交货,双方发生争议。争议发生后,双方也并未就仲裁条款达成任何补充协议。在此种情况下,关于该争议的解决途径正确的表述是:
选项
A、天河公司只能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天河公司既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C、天河公司只能向红光公司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天河公司既可以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又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
4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协议无效及无效后的争议解决途径。《仲裁法》第18条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本题中仲裁协议并未确定某一特定的仲裁委员会,并且未达成补充协议明确约定仲裁委员会,因此仲裁协议无效。《仲裁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可见,仲裁协议无效的,案件应当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本题中,根据民诉法的有关规定,享有管辖权的应当是红光公司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X8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案情:1997年11月,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决定征收含有某村集体土地在内的地块作为旅游区用地,并划定征用土地的四至界线范围。2007年,市国土局将其中一地块与甲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08年12月16日,甲公司获得市政府发放的第1号《国有
A市利达信用社系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股份制城市集体金融企业,其理事会是经营决策权力机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主任是信用社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会聘任并报被告中国人民银行A市分行批准。2005年11月15日,该信用社主任冯某因受贿罪被逮捕,由副主任宋
甲县原有A、B、C、D、E五家农作物种子销售点,这五家销售点的营业执照、种子经营许可证等证照齐全。甲县农业局根据上级农业主管部门规定种子销售市场实行种子集中定点销售的文件精神发出通告,确定只给A发放作为种子定点销售资格证明的标志牌。据此,甲县工商局将B、C
孙甲与孙乙乃兄弟,孙甲18岁,孙乙16岁。二人某日到舞厅跳舞,孙甲与张某发生口角并打了起来,孙乙帮其兄孙甲打张某。派出所对孙甲、孙乙每人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张某不服,向县公安局申请复议,县公安局改处各拘留5日,孙氏兄弟俩不服。问题:如果县公安局撤销了
郭某向县公安局报案,说自己出差时家中的钱物被盗,并举出一系列事实现象推断是邻居丁某所为,县公安局予以立案。在侦查中,县公安局对丁某拘留,然后提请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县检察院予以批准。公安局侦查终结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郭某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丁某赔偿损
某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工作,当天大同乡派出所公安干警王某甲与另两个干警按照派出所统一安排,于晚上11时驾驶摩托车到各村夜查。当行至该乡江店村时,三人把车停在村口大路旁,进村巡查,发现一村民家里有聚赌声音,遂在门口守候。约有20分钟后趁有人出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谭某抢劫一案进行公开审理。法庭查明谭某抢劫一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抢劫数额特别大,社会影响极坏,依法判处谭某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判决宣告后,市中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核准程序。但同时为
2008年2月7日,在河南郑州农村某田野上,几个放羊人在火堆旁烤火。突然,从火堆里发出巨响,村民王德龙被炸伤了眼睛。原来,是在场的少年武小军捡到一只蜡烛般大小的鞭炮,他两次将鞭炮埋入火堆中,从而引起爆炸。武小军的父亲将王德龙送往医院,并为其支付了4000多
当事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武汉大学2007年、中国人民大学2008年考研真题)
公民甲离家出走,一直无音讯逾四年。经申请,法院对甲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甲子乙与甲妻丙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将甲的财产分割,转归各自所有。乙又将分得的一条项链赠送给了女友;丙也改嫁他人,但不久两人又离婚。在宣告死亡期间。甲在外地将放在原家中的一台冰箱(系婚前财产
随机试题
A、15dollars.B、20dollars.C、25dollars.D、50dollars.C对话中女士问男士她要付多少钱,男士回答这周该商品在促销,它们已经降到了25美元。
女性,10岁,阵发性腹痛,黑便2天,双下肢散在出血点,双膝关节肿胀,腹软,双下腹压痛,白细胞12.5×109/L,血小板200×109/L,血红蛋白11Og/L,尿常规:蛋白质(+),红细胞(+),颗粒管型0~3个/HP该患者的诊断可能是
某患者,女,30岁。平素形体消瘦,性情急躁,现胁痛口苦,纳呆泛恶,目黄溲赤,苔黄而腻,脉弦数。此治法为:
患者,女性,62岁。高血压1年,使用降压药时应注意
立宪价值是左右宪法实施效果的基本因素之一。你认为宪法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应当体现和保护下列选项中的哪些价值?()
下列选项中属于风险响应工作内容的是()。
我国外汇资本项目下的外汇收支已经完全开放。()
有生命物质和无生命物质的根本区别是()。
—Doyouwantthishook?—Yes,Iwant______.
TheOlympicGamesareheld______.WhatdoesthepassagetellusaboutthesignificanceoftheOlympicGame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