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其设备寄存在乙处,乙未经甲同意,用该设备作为出资与丙设立了丁公司,丁公司不知情,乙已将该设备交付给丁公司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2012年)

admin2013-08-25  50

问题 甲将其设备寄存在乙处,乙未经甲同意,用该设备作为出资与丙设立了丁公司,丁公司不知情,乙已将该设备交付给丁公司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2012年)

选项 A、甲有权取州设备
B、甲无权取回设备,但可以向乙主张损害赔偿
C、甲无权取回设备,但可以向丙主张损害赔偿
D、甲无权取吲设备,但可以向丁公司主张损害赔偿

答案B

解析 出资人乙以不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出资,只要丁公司取得该财产符合《物权法》第106条规定的善意取得条件,该财产最终为工公司所有,甲无权取回设备,但可以向乙主张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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