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沈阳市和平区居民章某在沈阳市河东区万家福超市(该超市为坐落于沈阳市河西区的万家福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领取了营业执照)购买一箱啤酒招待朋友。喝完酒后的第二天,其朋友孙某、贺某纷纷食物中毒。万家福超市派人查实,确认啤酒确为该超市所售,但认

admin2014-04-28  33

问题 2009年7月,沈阳市和平区居民章某在沈阳市河东区万家福超市(该超市为坐落于沈阳市河西区的万家福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领取了营业执照)购买一箱啤酒招待朋友。喝完酒后的第二天,其朋友孙某、贺某纷纷食物中毒。万家福超市派人查实,确认啤酒确为该超市所售,但认为该事故的发生是因为啤酒过期变质造成的,责任在啤酒厂(该啤酒为信阳市阳平县六珍啤酒厂于2007年12月生产并批发给万家福超市,啤酒瓶上明示保质期为12个月),让章某找厂家索赔。则本案中谁应作为本案的被告?

选项 A、出售啤酒的万家福超市
B、万家福股份有限公司
C、六珍啤酒厂
D、万家福超市或者万家福股份有限公司

答案A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40条的规定,万家福超市是依法成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依法可以作为当事人参加诉讼。本案中与原告直接发生法律关系的是万家福超市,因此应当以万家福超市为被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产品质量纠纷案件中,对原被告之间法律关系以外的人,证据已证明其已经提供了合同约定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产品的,或者案件中的当事人未在规定的质量异议期内提出异议的,或者作为收货方已经认可该产品质量的,不得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通知其参加诉讼。六珍啤酒厂在啤酒瓶上明示了保质期,其有证据证明其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产晶,六珍啤酒厂不承担责任,因此也不应当作为被告。综上,本题正确答案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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