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6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第一次提出了“三个至上”即“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重要观点。以下关于“三个至上”的正确论述有哪些?

admin2010-06-14  30

问题 2007年12月26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第一次提出了“三个至上”即“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重要观点。以下关于“三个至上”的正确论述有哪些?

选项 A、“三个至上”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原则,是社会主义理念的本质属性
B、“三个至上”在法律思想上第一次划清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理念的原则界限
C、“三个至上”的提出,标志着党在思想认识上完成了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和重大转变
D、“三个至上”有机统一,共同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答案A,B,C,D

解析 “三个至上”从三个方面概括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神实质,在法律思想史上第一次划清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理念的原则界限,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指明了政治方向、明确了历史使命、提供了科学方法、奠定了思想基础,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最新发展。“三个至上”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原则,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坚持“三个至上”,必须体现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各个方面,必须贯穿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各个领域,必须落实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各个环节和全部工作之中。“三个至上”的提出,肯定了宪法法律至上这一现代法治文明的合理内核,是中国共产党总结和探索执政规律的重要成果,标志着党在思想认识上完成了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在实质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乃是一个有机统一体,共同构成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标志,共同反映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要要求。故 A、B、C、D项均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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