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简述渎职罪的共同特征。(2016年法学基础课简答第32题)
简述渎职罪的共同特征。(2016年法学基础课简答第32题)
admin
2018-07-30
13
问题
简述渎职罪的共同特征。(2016年法学基础课简答第32题)
选项
答案
渎职罪的共同特征是: (1)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3)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有故意和过失两种心理态度。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S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杨某自幼丧父,和母亲吉某相依为命生活,感情甚深。吉某一个人靠着顽强的毅力,不但将女儿杨某拉扯大,而且靠经商过上了富裕的日子,自己买了一套住房,并有个人存款12万元。女儿杨某成家后,也非常孝敬母亲,和丈夫张某及女儿张乙随母亲一起居住,经常帮助母亲。可是天有不
甲与乙、丙签订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乙、丙于2012年4月6日之前,向甲交付100只孔雀,甲在4月8日之前支付10万元。同时合同还约定,乙、丙对甲的债权为按份债权,每人可受领5万元。不料甲在受领了100只孔雀之后,禽流感爆发,孔雀都染病,甲为治疗孔雀耗资巨大
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购买了一栋住宅,约定四人各出资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并按照出资份额对房屋享有权利。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甲公司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该专利产品。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所为的下列行为,属于侵犯专利权的是()。
有人认为:“数个行为人无意思联络实施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属于共同危险行为,行为人之间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请运用侵权责任法有关知识和理论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行为人在组织、领导或者参加恐怖活动组织后又具体实施杀人、绑架、爆炸等犯罪行为的,应当()。
检察院干警李某在负责侦查某国有公司女经理王某贪污案时,对王某贪污公款15万元的罪行不追查、不取证,并将罪证材料销毁,以帮助王某逃避处罚。王某在李某的帮助下获释后,李某以此为要挟,将王某多次奸污。李某的行为除构成强奸罪外,还构成()。
甲与乙有仇,欲置乙于死地。某日,甲见乙与丙被绳索悬吊于半空中洗擦楼房外墙玻璃,便用刀割断绳索,致乙、丙一起坠地死亡。对此,甲的主观罪过形式是()。
公安人员张某在审讯犯罪嫌疑人高某时,对其捆绑、吊打,致高某颅内大面积出血而死亡。对张某的行为进行处罚的原则是()。
随机试题
Between1974and1997,thenumberofoverseasvisitorsexpanded______27%.
Forsometimepastithasbeenwidelyacceptedthatbabiesandothercreatureslearntodothingsbecausecertainactsleadto"
某食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月购进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为20000元,支付运输公司运费6000元、装卸费500元、保险费100元,并取得了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规定,该食品厂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元。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对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正确的是()。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106-110题。某地区2009年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石油化工及精细化工制造业、精品钢材制造业、成套设备制造业、生物医药制造业六个重点发展工业行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5346.24亿元,比上年增长7.3%,占整个地区规模以
由于近期的干旱和高温,导致海湾盐度增加,引起了许多鱼的死亡。虾虽然可以适应高盐度,但盐度高也给养虾场带来了不幸。以下哪个选项如果为真,能够解释以上现象的原因?
为了提高软件开发效率,开发软件时应尽量采用__________。
Afterthegovernor’sthirdtriptooverseas,voterscomplainedthathewaspayingtoolittleattentionto______affairs.
The______madeslowbutsureprogressalongthemainstreet.
A、TospendaholidayandseeMends.B、ToattendtheArtsFestival.C、Tovisittheexhibitionofcellos.D、Togiveprivatecell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