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试论司法法治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试论司法法治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admin
2019-01-24
28
问题
试论司法法治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选项
答案
(1)以事实为根据,就是指司法机关审理一切案件,都只能以与案件有关的事实作为依据而不能以主观臆断作为依据。适用法律,就是运用法律对已发生的事情作出判断、处理。任何一个案件,都是一种客观存在,由特定的、已经发生的事实所构成。以事实为根据的“事实”包括被合法证据证明了的事实和依法推定的事实。前一种事实属于客观事实的范围,它是已经被具有证明力的、合法的证据所确定的事实。后一种事实是在案件客观事实真相无法查明的情况下,依照法律中有关举证责任和法律原则推定的事实。尽管这种事实可能与客观事实有所不同,但是,在法律上能够引起同样的效果。以法律为准绳,就是指司法机关在司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把法律作为处理案件的唯一标准和尺度。在查办案件的全过程中,都要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依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案件性质,区分合法与违法、一般违法和犯罪等,并根据案件的性质,给予恰当正确的裁决。以法律为准绳,意味着在整个司法活动中,在审理案件中,法律是最高的标准,这是社会主义法治对司法提出的必然要求。 (2)实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的要求。 ①在司法工作中,应当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②在司法工作中,坚持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不仅要严格遵守实体法的规定,而且要严格执行程序法的各项规定。 ③在司法工作中,正确处理依法办事与坚持党的政策的指导作用的关系。一方面,不能将坚持依法办事和坚持党的政策的指导作用对立起来;另一方面,也不能以政策改变、代替法律甚至取消法律,而是应当将两者统一起来。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NS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2006年简答64)简述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的区别和联系。
(2006年单选2)下列措施中,属于法律制裁的是()。
(2011年单选10)赵某与钱某约定,赵某以1000元的价格购买钱某的耕牛。当夜,耕牛被孙某盗走,致使合同因无法履行而终止,钱某返还赵某价款。该事例中,导致合同解除的法律事实是()。
(2006年分析69)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理论和知识对下列材料进行分析,并回答问题:《唐律疏议.名例律》:诸同居,若大功以上亲及外祖父母、外孙,若孙之妇、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有罪相为隐;部曲、奴婢为主隐,皆勿论。其小功以下相隐,减凡人三等。若犯谋叛以
(2005年多选63)以都察院为全国最高监察机关的朝代有()。
(2007年多选54)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公民文化权利有()。
(20]0年单选30)在我国,公民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属于宪法权利类别中的()。
(2011年简答66)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
(2012年多选57)根据现行宪法,下列国家领导人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有()。
《晋律》的特点是纳礼入律,将儒家的()列入律典,作为定罪量刑的原则。
随机试题
患者,男性,45岁。患糖尿病5年,近日出现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其呼吸特点为
细水雾灭火系统中分区控制阀的安装高度宜为1.2-1.6m,操作面与墙或其他设备的距离不应小于()m,并应满足操作要求。
中国公民冯某、秦某、许某、严某四人准备出资设立昊天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昊天公司”)。四人拟出资100万元,其中,冯某以价值30万元的厂房和价值20万元的知识产权出资,秦某出资30万元(现金),严某出资15万元(现金),许某出资5万元(现金)。四人拟定了公司
甲服装制造企业计划通过设立合资企业的形式进入乙国。下列各项中,属于甲企业对乙国经济环境进行分析时需要考虑的有()。
车灯或路灯颜色一般为(),这是因为它()。
终身教育强调人的一生应该是终身学习、终身发展的一生。()
心理健康表现为个人具有生命的活力、积极的内心体验和良好的()。
You’dbettertakeasweaterwithyou______(以防天气变冷).
软件工程的理论和技术性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软件开发技术和()。
WhowerethefirstsettlersoftheNewEnglandRegio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