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发行人、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所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法律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Ⅰ.责令改正 Ⅱ.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Ⅲ.

admin2019-06-13  34

问题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发行人、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所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法律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Ⅰ.责令改正
    Ⅱ.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Ⅲ.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该违法行为的,给予市场禁入处罚
    Ⅳ.中国证监会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

选项 A、Ⅰ、Ⅱ
B、Ⅲ、Ⅳ
C、Ⅰ、Ⅳ
D、Ⅱ、Ⅲ

答案A

解析 《证券法》第194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款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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