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萧某(女)是某商业街“萧氏足疗店”业主,郎某(女)是该商业街“郎字号养生堂”业主,二者因生意竞争发生摩擦,萧某持管制刀具往郎某大腿内侧捅了一刀,致使郎某受伤倒地,流血过多而昏厥。案件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安排法医胡某进行鉴定。针对鉴定过程中的情况,胡某下列行
萧某(女)是某商业街“萧氏足疗店”业主,郎某(女)是该商业街“郎字号养生堂”业主,二者因生意竞争发生摩擦,萧某持管制刀具往郎某大腿内侧捅了一刀,致使郎某受伤倒地,流血过多而昏厥。案件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安排法医胡某进行鉴定。针对鉴定过程中的情况,胡某下列行
admin
2009-04-23
25
问题
萧某(女)是某商业街“萧氏足疗店”业主,郎某(女)是该商业街“郎字号养生堂”业主,二者因生意竞争发生摩擦,萧某持管制刀具往郎某大腿内侧捅了一刀,致使郎某受伤倒地,流血过多而昏厥。案件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安排法医胡某进行鉴定。针对鉴定过程中的情况,胡某下列行为正确的是:( )。
选项
A、胡某在鉴定过程中,有权了解萧某与郎某发生冲突的原因
B、地方政府部门认为萧某太霸道,希望胡某将郎某受伤情况从轻伤调至重伤,胡某就按照政府意愿将伤情定为重伤
C、胡某同事于某问胡某说:“听说郎某貌若天仙,而且据说其身体也较独特,是吗”,胡某拒绝回答
D、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认为伤情鉴定存在一些疑问,遂通知胡某出庭说明理由,但胡某委托其同事黄某出庭说明鉴定结论的根据和理由
答案
4
解析
刑事诉讼中鉴定人依法享有以下诉讼权利:有权了解与鉴定有关的案件情况;有权要求指派或者聘请的机关提供足够的鉴定材料,在提供的鉴定材料不充分时有权要求补充,否则有权拒绝鉴定;有权要求为鉴定提供必要的条件;有权要求收取鉴定费。鉴定人依法承担以下诉讼义务:如实作出鉴定,不得故意作出虚假的鉴定结论;对于在鉴定过程中了解的案件情况和有关人员的隐私应该保密;在接到人民法院通知时应当亲自出庭作证,说明作出鉴定结论的根据和理由,并接受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以及审判人员的发问、询问;遵守法庭纪律,听从审判人员的指挥。A项中,胡某了解的内容不属于与鉴定有关的案件情况,其无权了解与鉴定无关的情况;B项中,胡某未能如实作出鉴定,且故意作出虚假的鉴定结论;C项中,胡某很好地为其在鉴定过程中了解的有关人员个人隐私进行了保密;D项中,胡某委托黄某出庭说明理由是不正确的。综上,本题应选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K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哪些属于国有土地的有偿使用方式?
A与B两公司签订进口某批货物的买卖合同,并约定A公司应于约定期间内开立以B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保兑信用证。A公司依约向甲银行申请开立了信用证、并由B公司所在国的乙银行保兑,B公司收到信用证即办理完装运手续,随后便向乙银行提交了符合信用证各项要求的单
《南极条约》对缔约国在南极的领土要求的规定是()。
张某从某商场购买一微波炉,回家使用时,该微波炉发生爆炸,灼伤张某家中保姆小马的右手。经调查,该事故是因为运输过程中的强烈颠簸造成的,快捷运输公司对此有过错。关于该事故中的责任主体与迫偿方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在某国有企业工作的吴某,在向该企业递交辞职书的第二日不辞而别,对这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该企业决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企业有权要求吴某赔偿单位下列哪些损失?
某公司欲将一批货物从大连港运至纽约港。其与一船公司签订了航次租船合同,并约定有关的权利义务依照《汉堡规则》确定。那么在船舶航行过程中,下列何种说法是正确的?()
下列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哪些约定不合法?()张某人职后由于专业技术有限不能胜任其工作,经过公司培训和换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甲公司打算解除其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在下列哪些情形下,该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美国人乔治于2005年4月来华居住并于2006年11月离境回国,期间其在中国境内发表一篇文章获得稿酬600块钱,股息获利12万元,并在美国做过一场讲座获得报酬3000美元,并获得世界文化组织颁发的教育奖金5万美元。对以上收入征收其所得税的做法中正确的是哪个
一位在法国有住所的瑞士人,在法国去世前曾立遗嘱,将包括在英国的财产在内的全部财产给其养子。但依瑞士法规定:死者的亲生子享有合法继承90%的应继份额。为此,死者亲生子向英国法院起诉,根据瑞士法对遗产主张权利。而依英国法规定:关于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住所地法;依
随机试题
低嘌呤食物是指每100g食物中嘌呤含量小于()的食物。
民用建筑工程根据控制室内环境污染的不同要求分为两类,下列属于I类民用建筑工程的是( )。
新病宜选:宿疾宜选:
注册税务师王某在对某房地产企业2013年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时,发现房地产企业投资收益列支以下情况,请分别判断以下投资收益应补税的金额: (1)2013年5月购买A上市公司发行股票50万股,企业会计年末自行根据投资比例确认投资收益4万元。A公司所得税税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日前,向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彩画中的最高等级为______彩画。
()任务的重要性是指员工在组织中相对权力的大小。
Writeanessayof160-200wordsbasedonthedrawing.Inyouressay,youshould1)describethedrawingbriefly,2)explainit
表达式Fix(-68)+Int(-02)的值为【】。
OliviaPedersenthoughttheNissanLeafparkedoutsideherfavoritelunchspotnearEmoryUniversity,mustbehers.Butshecoul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