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王旗镇村民王某夫妇未取得准生证生育了第二胎。同年11月,受县计生委委托,镇政府向王某夫妇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15000元的决定,但未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王某以收费过高以及不能提供收据为由,拒绝交纳。于是,在没有任何机关委

admin2016-01-08  35

问题 2009年10月,王旗镇村民王某夫妇未取得准生证生育了第二胎。同年11月,受县计生委委托,镇政府向王某夫妇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15000元的决定,但未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王某以收费过高以及不能提供收据为由,拒绝交纳。于是,在没有任何机关委托的情况下,镇政府工作人员与村委会干部强行将王某的农用四轮车拖走以代缴社会抚养费。王某不允,在双方冲突中王某被镇政府工作人员打伤。为此,王某花去医疗费500元,误工3天。王某对镇政府和村委会的行为不服,欲寻求法律救济。
  【法条链接】《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镇政府工作人员与村委会干部强行将王某的农用四轮车拖走的行为属于(    )。

选项 A、执行罚
B、直接行政强制执行
C、代履行
D、间接行政强制执行

答案B

解析 间接强制,是指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强制措施,包括代执行和执行罚两种。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义务时,由他人代替其履行,并由义务人支付执行费用。代执行的义务只能是他人可以代替的作为义务,而其他义务不能适用这一方式。执行罚是指义务人不履行义务时,执行机关按日科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的强制执行方式。执行罚一般适用于不可代替的作为义务和不作为义务。直接强制,是指针对义务人的人身、财产或行为,直接采取强制手段使义务得以履行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本题中,强制拖走三轮车的行为是直接行政强制执行。故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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