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对一行政机关发给乙公司的许可证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受理后发现行政机关发给乙公司的许可证虽违反决定时的法律,但符合新的法律。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dmin2016-04-18  38

问题 甲公司对一行政机关发给乙公司的许可证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受理后发现行政机关发给乙公司的许可证虽违反决定时的法律,但符合新的法律。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选项 A、法院可以依新的法律对行政机关发给乙公司许可证决定的合法性作出判定
B、应判决撤销乙公司的许可证
C、应判决维持行政机关发给乙公司许可证的决定
D、可以判决确认行政机关发给乙公司许可证的判定违法

答案A,B,C

解析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应当以行政行为作出的时间为基准时,合法性审查的依据应当是旧法,而非新法。A错误。根据自2010年1月4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规定,被诉准予行政许可决定违反当时的法律规范但符合新的法律规范的,判决确认该决定违法;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不损害公共利益和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对本案不宜作出撤销许可证或维持准予许可的决定。B、C的说法错误。D的说法符合第10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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