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找到好友乙欲购买一些海洛因,乙说他看见丙家有一些海洛因,最后甲与丙成交,则( )。
甲找到好友乙欲购买一些海洛因,乙说他看见丙家有一些海洛因,最后甲与丙成交,则( )。
admin
2016-09-06
41
问题
甲找到好友乙欲购买一些海洛因,乙说他看见丙家有一些海洛因,最后甲与丙成交,则( )。
选项
A、甲成立贩卖毒品罪
B、乙成立贩卖毒品罪
C、丙成立贩卖毒品罪
D、甲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乙不成立犯罪,丙成立贩卖毒品罪
答案
B,C
解析
对于居间介绍买卖毒品的,无论是否获利,均以贩卖毒品罪的共犯论处,乙成立贩卖毒品罪。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因此,丙成立贩卖毒品罪,但甲是否成立贩卖毒品罪,关键看是否以贩卖为目的,如果不以贩卖为目的则有可能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由于本题交代不明,故不能断定甲成立贩卖毒品罪。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Hf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下列关于首要分子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张三、李四、王五合伙经营服装生意,在经营过程中,3人以个人合伙的名义向周某借款4万元。后王五与张、李发生矛盾而退伙,张三、李四连本带利退还给王五2万元并与其约定王五与合伙的关系从此一刀两断。后张、李又吸收了赵六入伙。后来由于市场发生变化,合伙经营状况逐渐恶
甲向乙借款,乙要求甲提供质物出质,甲便以自己的汽车出质给乙,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并登记,但甲未实际交付汽车于乙占有。则()。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水果买卖合同,约定:如果苹果2006年7月的市场价格高于3000元/吨或者低于2500元/吨,则合同不再履行;如果相反,则应当于2006年7月15日之前交货。该合同为()。
王某一日来到一家酒店吃饭,见酒店地处偏僻,顾客甚少,遂起歹念。王某趁店主不备,猛然将其推入操作间,把店主及厨师反锁在内,然后打开钱柜抢走现金2000元,王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刑法》第243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
李某到上海出差,住进酒店后,将包裹寄存在酒店的寄存处。当晚寄存处失窃,李某的包裹也被盗走。三天后,李某被告知其寄存的包裹被盗。依照我国民法的规定,李某请求赔偿的是诉讼时效期间是()。
甲于某日晚持刀拦路劫走女青年乙的手机、项链等物,随后又推倒乙欲图强奸,乙拼命反抗,甲将乙扎成重伤,致乙失血过多而死亡。甲的行为构成
随机试题
有以下程序段:#includemain(){inta,b,c;a=10;b=20;c=30;if(a>b)a=b,b=c;c=a;printf(’’a=%db=%dc=%d\n’’,a,b,c);}程序运行后的输出结果是()。
I型超敏反应
应在工商部门核准变更后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原发证机关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在变更前30日,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原发证机关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我国行政法的渊源非常广泛,()中确认了一系列行政管理的法律规范和原则。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八部委局第30号令),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等。
弗洛伊德学说认为,自我的概念意味着()。
精益生产是通过系统结构、人员组织、运行方式和市场供求等方面的变革,最大限度地消除浪费和降低库存以及缩短生产周期,力求实现低成本准时生产的技术。其最终目的是通过流程整体优化、均衡物流、高效利用资源、消灭一切库存和浪费,达到用最少的投入向顾客提供最完美价值的目
下列有关光纤接入网的叙述中,错误的是
TheDifferenceBetweenSpokenandWrittenEnglishI.Thedefinitionofspeechandwritingtwo【T1】______methodsofcommunicatio
NobodyreallyknowshowbigLagosis.What’sindisputableisthatit’sgrowingveryquickly.Betweennowand2050,theurbanpop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