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关于法的规范作用,表述正确的有( )。
下列关于法的规范作用,表述正确的有( )。
admin
2022-03-08
42
问题
下列关于法的规范作用,表述正确的有( )。
选项
A、法之所以具有指引作用是因为法律具有规范性、统一性、普:逮性、强制性的特点
B、法之所以具有评价作用是因为法律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
C、法律之所以有预测作用,是因为法律具有规范性、确定性的特点
D、法的教育作用是通过对违法行为人实施制裁从而对一般人起到警示来实现的
答案
C
解析
法律规范通过配置人们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以及规定违反法律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设定人们的行为模式,引导人们在法律所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从而把社会主体的活动引入可调控的、有利于社会稳定的社会秩序之中。法律的评价作用的特点在于,它是用法律的规范性、统一性、普遍性、强制性和综合性的标准来评判人们的行为,是评价人们行为的法律意义,其标准和核心是合法或不合法,违法还是不违法。故A、B选项错误。法律之所以有预测作用,是因为法律具有规范性、确定性的特点,C选项正确。法的教育作用是通过正反两方面来实现的:一方面。通过对违法行为人实施制裁从而对一般人起到警示的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对合法行为加以保护、赞许或奖励,对一般人的行为起到表率、示范作用。因此,D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72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丙三人共同抢劫案,一审判决后,甲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后突然死亡,乙也提起了上诉,丙未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请根据本案回答下列问题:在二审中,关于乙、丙的诉讼权利,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有:()
适用缺席审判的案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有关的司法解释,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下列属于涉外刑事诉讼程序适用的法律依据的有:()
张某被王某殴打致重伤,但是张某的母亲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公安机关却迟迟不予立案,张某于是向检察院申诉,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予立案理由通知书》,此时公安机关应当:()
某检察院接到报案电话,报案人称自己的人身安全正受到威胁,则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
吴某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判决生效后吴某的辩护律师声称发现新的证据,提起申诉要求再审,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审判后,认为原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正确,但量刑不当,应当如何处理?()
王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判决宣告时,被害人万某的母亲不服,认为杀人偿命天经地义,王某应当判处死刑,此时万母可以采取什么方式?()
吴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期间,吴某父亲找到证人李某,证明案发时吴某正与李某在外地开会,吴某父亲提出申诉。法院对该案启动再审。关于原判决的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证券交易活动中,禁止任何人以下列哪些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随机试题
第四脑室位于_______、_______和_______之间。
水头在20m左右的倒虹吸管一般采用()。
钢结构焊缝内部缺陷的( )一般可用超声波探伤和射线探伤。
期货公司的期货从业人员不得进行的行为有()。
差异化创新属于()。
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只能支持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人口,因而物质资料的生产和人口增长必须协渊发展。人作为生产者、消费者,其数量和质量必须与生产资料的质与量,消费品的结构与数量,以及资金的数量与投资结构等相适应。由此可以推出()。
A、 B、 C、 D、 B题干图形直线数均为2。
ThefirstcluecamewhenIgotmyhaircut.Thestylistofferedacomplimentarynail-polishchangewhileIwaitedformyhairto
以下叙述中正确的是()。
MysteriousNazcaDrawingsOneofthemostmysteriousarchaeologicalspectaclesintheworldistheimmensecomplexofgeo-m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