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刑事案件如何认定事实无法形成统一意见,便向所在省的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请示,省高级法院刑二庭通过开会研究并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以公函形式作出明确答复。该中级人民法院依此答复顺利地对案件进行了及时地判决。 问题:请运用法理学的有关原理对此进行

admin2008-12-16  38

问题 某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刑事案件如何认定事实无法形成统一意见,便向所在省的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请示,省高级法院刑二庭通过开会研究并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以公函形式作出明确答复。该中级人民法院依此答复顺利地对案件进行了及时地判决。
问题:请运用法理学的有关原理对此进行评析。

选项

答案上述案例反映了我国部分法院在刑事审判过程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其实质是请示制度是否合法、合理的问题。根据法理学原理,司法(包括刑事审判)应当遵循法治原则、平等原则、司法独立原则和司法责任原则。但在该案中,我们却发现这些原则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   (1) 就法治原则而言,该原则要求法院在审判的过程中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所谓以事实为根据,是指法院只能以被合法证据证明了的事实和依法推定的事实作为适用法律的依据。但在本案中,当该中级人民法院无法认定事实而向上级法院请示、并根据上级法院的答复作出判决时,其适用法律的依据并不是事实,而是上级法院经过“研究并讨论”过的“事实”,这明显地违背了法治原则。   (2) 就平等原则而言,该原则要求公民享有平等的法定权利。然而在本案中,当该中级人民法院无法认定事实而向上级法院请示、并根据上级法院的答复作出判决时,被告人的法定权利已经受到了严重的侵犯。因为他如果对中级法院的判决不服而向高级法院提出上诉时,由于该判决是以高级法院的答复为依据作出的,因此很难相信高级法院会作出“改判”或“撤销原判”。这意味着被告人的上诉权已经被剥夺了。   (3) 就司法独立原则而言,该原则要求法院在办案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司法权。然而当该中级法院向上级请示时,已经意味着其不是独立地进行审判了。事实上,法律之所以设置多级法院,并规定了二审终审制,并不是因为上级法院所作出的判决一定比下级法院正确,而只是在法律上多设置了一层纠错机制而已,因此,请示制度无疑还违背了法律规定的本意。   (4) 就司法责任原则而言,该原则要求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在误判、错判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从我国目前的实践来看,发现误判、错判的一个主要途径就是通过上级法院的上诉审发现的。然而,在请示制度之下,由于下级法院的判决是根据上级法院的答复作出的,这客观上使得上级法院发现误判、错判的可能性大为降低;即便以后发现该案件为误判、错判,但由于案件的审判是根据上级法院的答复作出的,下级法院和有关的司法人员的责任也因此难以认定,这实质上将使司法责任原则被架空。   事实上,本案体现了我国在审判过程中所存在的一种误区,即“重结果、轻程序”。然而,法治社会中对程序是非常关注的,对程序的违反就意味着是违法的,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强调在司法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程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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