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某港新建一座5000t级的散货码头,泊位长度168m,主体工程结构为沉箱重力式。业主在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通过招标分别确定了施工和监理单位。施工合同中规定:工期12个月,2001年7月1日开工,2002年6月30日竣工.工程造价3860万元。

admin2016-05-30  47

问题 沿海某港新建一座5000t级的散货码头,泊位长度168m,主体工程结构为沉箱重力式。业主在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通过招标分别确定了施工和监理单位。施工合同中规定:工期12个月,2001年7月1日开工,2002年6月30日竣工.工程造价3860万元。
    问题:
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的开工时间完成了施工准备。由于施工区征海线范围内有大量的渔民养殖设施未拆除,渔民以未得到征海和拆迁补偿为由阻扰施工单位进场,使开工延误40d。施工单位能否因此要求工期顺延40d?为什么?

选项

答案可以要求工期顺延。因为提供施工场地,办理征地、征海和拆迁是业主的责任范围。业主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场地。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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