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南京国民政府诉讼审判制度的特点。

admin2013-08-05  47

问题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诉讼审判制度的特点。

选项

答案(1)采取严密的侦查制度。国民政府中行使侦查权的机构多、权力大,几乎可以动用一切人力、物力,侦查或处分任何人和事。 (2)实行“自由心证”的诉讼原则。即对证据的取舍和对证明力的判断,法律不预先规定,由法官据其法律意识和内心确信,自由进行判断。这是仿效资产阶级国家法律原则而确定的一项审判原则。 (3)实行秘密审判制度和公开陪审制度。南京国民政府标榜公开审判,但对于政治案件实行秘密审判,对于经秘密审判的裁判,不得上诉和抗告,对于反革命案件,实行陪审评议制,该制度实际上国民党一党专政在诉讼制度上的体现。 (4)扩大并强化军事和军法机关的审判。国民政府通过颁布刑事特别法,扩大和强化军事和军法机关的审判权能,对于违反刑事特别法规定的犯罪,军事机关有权审判,其他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也由驻地军事机关审判,这导致军事机关直接参与司法,使司法机关直接处于军事机关的控制之下。 (5)维护帝国主义侵华军队的特权。 (6)南京国民政府的诉讼审判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采纳了资产阶级的诉讼原则,如公开审判原则、律师辩护原则、合议审判原则等。 (7)南京国民政府诉讼审判制度在程序上保证了实体法的实施,并且补充了实体法的不足。同时,诉讼审判实践的武断专横与法律文本规定的民主法治精神的矛盾对立,成为其突出的特点。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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