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条约草签的意义是下列哪一项?( )
条约草签的意义是下列哪一项?( )
admin
2009-01-19
23
问题
条约草签的意义是下列哪一项?( )
选项
A、表明全权代表对条约约文已经认证,对所代表的国家具有法律约束力
B、表明全权代表对条约约文已经认证,对所代表的国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C、所代表的国家不得对约文提出异议,只能通过签署而使之具有法律效力
D、所代表的国家可以对约文提出异议,但必须签署而使之具有法律效力
答案
2
解析
条约草签通常用于在约文议定后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才举行条约签署的情况。草签由谈判代表将其姓名的起首字母签于条约的约文下面。草签只表明全权代表对条约约文已经认证,对所代表的国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本题的答案为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zK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行政法律行为具有的要素有()
按照保险利益原则,下列哪些当事人的投保行为有效?()
安泰对外贸易公司与迪美亚丝绸厂签订了丝绸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迪美亚丝绸厂向安泰对外贸易公司交付合同约定的丝绸后,安泰对外贸易公司向迪美亚丝绸厂支付货款,合同签订后,迪美亚丝绸厂听说安泰对外贸易公司已经陷入严重亏损的境地,早已资不抵债,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工程师刘某履行所在单位交付的任务完成了一项产品发明,该发明已经获得专利。刘某对该项产品发明享有哪些权利?()
富豪黄某欲人股国安电器公司,但不愿自己出面,于是和朋友李某签署一份委托持股协议,约定由黄某出资5亿元,以李某的名义人股,股权归属黄某。其后,黄某与李某就股权归属发生争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仲裁法》规定,下列地方不可以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是:
某大学教授在课堂上讲解“仲裁裁决的撤销”这个知识点时,为了巩固所讲的内容,就请同学们讨论一下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与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异同。同学们讨论热烈,以下是他们的发言.其中正确的是:()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承揽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关于合同的任何纠纷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机构仲裁。甲公司根据事先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但是甲乙两公司对于合同履行地在何处发生争议。此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在2004年昆明旅游节期间,某外国人与中国人张三发生争执,外国小当场侮辱张三,张三遂向中国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精神损害lo万元、对于该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民法法系与普通法系由于各自产生和发展的历史传统不同,因而形成各自不同的特点,关于民法法系的特点,不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简述票据权利的特征。
我方对外报价每公吨1000美元,CIF纽约,外商来电要求改报FOB价,中国口岸。已知保险费率为0.85%,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国外运费每公吨75美元。试计算我方应报价。
试述危重患者心动过速的常见原因。
标本的采集将直接影响检验的结果,所以应对标本的采集加以控制,具体措施是
关于食管的狭窄,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如果债务重组协议中附有或有应付金额的,该或有应付金额最终没有发生的,应()。
()是杭州两江一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主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这就是说:
[*]用球面坐标,
Whatistheproposaldrawnbyaninternationalpanel?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