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2月1日,出租汽车司机陈某被公安局罚款1000元并扣车,陈某当场缴纳了罚款。3月5日,公安局提出只要陈某再交2000元保证金就可以将出租车返还给陈某,陈某认为不合理而未交保证金。陈某向法院起诉后,10月1日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公安局的罚款和扣

admin2013-06-09  35

问题 1997年2月1日,出租汽车司机陈某被公安局罚款1000元并扣车,陈某当场缴纳了罚款。3月5日,公安局提出只要陈某再交2000元保证金就可以将出租车返还给陈某,陈某认为不合理而未交保证金。陈某向法院起诉后,10月1日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公安局的罚款和扣车决定。依据《国家赔偿法》,对于陈某的损失,应如何进行赔偿?

选项 A、退还罚款1000元
B、返还出租车
C、1997年2月1日至10月1日车辆被扣期间的直接经济损失
D、1997年2月1日至3月5日车辆被扣期间的直接经济损失

答案A,B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28条规定,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3)、(4)项的规定赔偿;(3)对财产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据此,A,B项正确。选项C,D错。前法条第(6)项规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而不是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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