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于傍晚跟踪仇人乙,意图杀害乙。甲趁乙不备用刀朝乙的背部猛刺数刀,致乙当场昏迷,甲见乙没有呼吸,误以为乙已死亡,为消灭罪迹,将乙“抛尸”于小河中。经鉴定,乙是溺水窒息死亡。甲的认识错误属于( )。
甲于傍晚跟踪仇人乙,意图杀害乙。甲趁乙不备用刀朝乙的背部猛刺数刀,致乙当场昏迷,甲见乙没有呼吸,误以为乙已死亡,为消灭罪迹,将乙“抛尸”于小河中。经鉴定,乙是溺水窒息死亡。甲的认识错误属于( )。
admin
2019-06-13
20
问题
甲于傍晚跟踪仇人乙,意图杀害乙。甲趁乙不备用刀朝乙的背部猛刺数刀,致乙当场昏迷,甲见乙没有呼吸,误以为乙已死亡,为消灭罪迹,将乙“抛尸”于小河中。经鉴定,乙是溺水窒息死亡。甲的认识错误属于( )。
选项
A、对犯罪手段的错误认识
B、对因果关系的错误认识
C、对目标的错误认识
D、对犯罪工具的错误认识
答案
B
解析
认识错误包括对法律的认识错误和对事实的认识错误。一般而言,对法律的认识错误不影响刑事责任,但是对事实的认识错误可能影响刑事责任。对事实的认识错误包括对犯罪手段的认识错误、对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对目标的认识错误。对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其所实施的行为和所造成的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实际发展认识错误。本题中,甲以为乙是因为自己的刺杀行为而死亡,而实际上乙是因为溺水窒息死亡,属于对凶果关系的认识错误。故选B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o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自然人为失踪人的法定时间条件是()。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地点不明确时,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关于合同成立的表述,正确的是()。
甲15周岁,系我国某边镇中学生。甲在上学路上捡到一手提包,打开后,发现内有1000元钱和2小袋白色粉末,袋上有中文“海洛因”和英文“heroin”及“50克”字样。甲在电视上看过,知道这东西就是白粉,心想不如把它卖了,还能发一笔财。甲先将一袋白粉卖与他人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著作权客体的是()。
动产浮动抵押的确定事由有()。
根据我国收养法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
下列关于《刑法》第114条所规定的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罪的表述,正确的有()。
李某在向朱某索要赌债未果的情况下,纠集亲友把朱某挟持至自己家中,并给朱家打电话称:如果再不还钱,就砍掉朱某一只手。李某的行为()。
依法被指定的枪支制造企业,在境内非法销售本企业制造的、射击精度不合格的枪支。该行为构成()(2011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7题)
随机试题
顾客公众
典型的葡萄胎的临床表现不包括:
A.盗汗B.战汗C.亡阳之汗D.自汗E.亡阴之汗病势危重,冷汗淋漓如水,面色苍白,肢冷脉微属于
拟肾上腺素药物的不稳定性主要表现为
下列关于乙的量刑情节的表述,正确的是:()
对于《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中提出的“表达与交流”方面的实施建议,下列理解不正确的是()。
π/6
下列对模板的声明中正确的是
FromtheChryslerCorporationtotheCentralIntelligenceAgency,culturaldiversityprogramsareflourishinginAmericanorgani
A、Alltransportationsduringthetour.B、Threeformalmealsaday.C、Twonights’stayinSaltLakeCity.D、Equipmentforthehik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