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食品生产企业(非科技型中小企业)于2015年1月注册成立进行生产经营,2016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2017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20000万元。 (2)产品销售成本10000万元。 (3)销售税金及附加500万元。

admin2018-12-29  25

问题 某食品生产企业(非科技型中小企业)于2015年1月注册成立进行生产经营,2016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2017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20000万元。
(2)产品销售成本10000万元。
(3)销售税金及附加500万元。
(4)销售费用4000万元(其中广告费400万元);财务费用400万元。
(5)国债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100万元。
(6)管理费用24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70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60万元)。
(7)营业外支出1600万元(其中通过省教育厅捐赠给某高校200万元,赞助支出100万元,存货盘亏损失100万元)。
(8)全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际支付工资薪金共计2000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该企业全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选项

答案销售营业收入总额=20000(万元)。税前可以扣除的各项成本费用: ①成本10000万元。 ②销售税金及附加500万元。 ③销售费用4000元。广告费在销售营业收入15%内据实扣除,20000×15%=3000(万元)>400(万元),广告费可据实扣除,销售费用无需调整,全额可以税前扣除。 ④财务费用400万元。 ⑤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准扣限额=20000×5‰=100(万元)。 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170×60%=102(万元)。 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00万元。 业务招待费调增=170—100=70(万元)。 准予扣除的管理费用为2400—70=2330(万元)。 ⑥营业外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1200×12%=144(万元)。 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1600—(200—144)—100=1444(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20000—(10000+500+4000+400+2330+1444)—60×50%(加计扣除)—100(2016年亏损)=20000—18674—30—100=1196(万元)。 由于应纳税所得额采取直算法,所以国债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100万元,没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收入中,所以也不存在从应纳税所得额中减除的问题。 应纳所得税额=1196×25%=299(万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mI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