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关于减刑的限度条件,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关于减刑的限度条件,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dmin
2019-06-13
30
问题
关于减刑的限度条件,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判处管制的,减刑后的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3个月
B、判处拘役的,减刑后的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1/2
C、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后的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10年
D、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罪犯,减刑后的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25年
答案
B
解析
减刑的限度,是指犯罪分子经过减刑以后,应当实际执行的最低刑期。根据我国《刑法》第78条的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减刑的限度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对于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罪犯,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所谓实际执行的刑期,是指判决执行后犯罪分子实际服刑的时间。如果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期应当计入实际执行的刑期之内。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h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25岁)、乙(17岁)是外出务工人员,一起为丙工作。春节前,丙尚拖欠甲、乙工资合计2万余元未支付。甲、乙多次催要,丙一直拖延。甲乙商量后将丙16岁的女儿丁拐骗出来扣押,以此迫使丙支付工资。在此期间,甲、乙二人多次找丙要求其支付工资,丙以正在筹钱为由未及
《民法总则》第12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请从概念、构成要件、效力的角度对上述法条进行分析。
我国《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和在缓刑考验期内的犯罪分子应当共同遵守的规定包括()。
甲为某超市仓储管理员,利用职务便利另外配制了仓库的钥匙,其后甲将该钥匙交给乙,并且告诉乙仓库的位置和名贵化妆品所在位置,还要求乙盗窃销赃后要“感谢"他。乙成功盗窃名贵化妆品价值4万元,销赃后送给甲1万元。对于甲、乙行为的定性表述正确的是()。
甲看见一女子乙在大街人才招聘信息栏处看信息,便以介绍工作为名将其骗至自己的住处准备卖给他人为妻,乙发现骗局后要求离开,甲与丙合力对乙施以暴力致其重伤后将其捆绑,甲外出联系买主,在此期间丙趁机将乙强奸。甲遇人贩子丁,双方商定以20000元的价钱成交,丁随后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发现在洗衣店的告示中贴有“洗衣物被盗,按洗衣费的1~10倍赔偿”的条款,试用合同法理论对该条款加以评析。
甲收买被拐卖的张某后,为让其心甘情愿地做自己的妻子,强行与张某发生了性关系。对甲的行为()(2013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7题)
甲以自己为受益人给妻子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险,后设计杀害了妻子,并以妻子意外死亡为由,申请并获得保险金80万元。甲的行为应认定为()(2017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0题)
随机试题
如何正确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基本构成?
臭氧用于医院空气消毒的最低浓度和作用时间分别为
与痛经无关的疾病是
下列()式城市布局形式有利于行政管理,有利于集中布置较完善的生活服务设施。
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情形包括()。Ⅰ.公司连续3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3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Ⅱ.公司合并的Ⅲ.公司转让主要财产的Ⅳ.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
下列关于商业银行市场营销监管要求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下列对行政管理的相关说法中,正确的有()。
设级数un与vn都发散,则().
Whatdoes"GSOH"mean?
Occasionalself-medicationhasalwaysbeenpartofnormalliving.Themakingandsellingofdrugshavealonghistoryandarecl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