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装修公司2011年11月采用清包工形式承包了两项装修工程,其中一项装修工程客户提供的装饰材料价款7万元,向客户收取装修费8万元、辅助材料费2万元,本月即完成工程并收到款项10万元;另一项工程已签订装修工程合同,但尚未开工,本月预收工程款5万元。请计算该装

admin2015-09-08  35

问题 某装修公司2011年11月采用清包工形式承包了两项装修工程,其中一项装修工程客户提供的装饰材料价款7万元,向客户收取装修费8万元、辅助材料费2万元,本月即完成工程并收到款项10万元;另一项工程已签订装修工程合同,但尚未开工,本月预收工程款5万元。请计算该装修公司2011年11月应缴纳的营业税。

选项

答案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故2011年11月应缴纳的营业税=(8+2+10)×3%=0.6(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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