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以下哪一种行为违反了律师管理规定?
以下哪一种行为违反了律师管理规定?
admin
2008-10-08
21
问题
以下哪一种行为违反了律师管理规定?
选项
A、苏律师在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时,接受其投诉办案人员刑讯逼供的控告材料并转送有关机关
B、某律师事务所为开拓业务,在全国十个城市申请开设了分所
C、某律师事务所在办理购房按揭贷款业务时,凡客户以现金交纳代理费的,只出具本所内部收据不开发票
D、某律师事务所代为保管委托人的资金,并约定将存款利息作为律师费
答案
C
解析
《律师法》第25条规定,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A项中苏律师在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时,接受其投诉办案人员刑讯逼供的控告材料并转送有关机关,属于律师代为申诉、控告。这一事项是律师的业务范围。因此,A项符合律师管理制度,不能选。《律师法》第20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设立分所,须经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审核。律师事务所对其设立的分所的债务承担责任。B项某律师事务所为开拓业务,在全国十个城市申请开设了分所,符合律师管理制度,故不能选。《律师法》第23条规定,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向当事人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帐。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C项某律师事务所出具本所内部收据不开发票的作法违法国家规定,是偷税漏税的行为。因此,违反律师管理制度,C项应当选。《律师职业行为规范》第84条规定,律师应当妥善保管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财物,不得挪用或侵占。D项中某律师事务所代为保管委托人的资金,并约定将存款利息作为律师费,并不是侵占代委托人保管的财物。因此,是符合律师管理制度的,D项不能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eK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张老汉和妻子李某居住在单位公租房内,后妻子李某因病去世。张老汉与家中保姆何某相爱结婚。婚后,张老汉用10万元养老保险金购买了该公租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关于养老保险金和房屋的归属,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下列哪一情形会引起无因管理之债?()
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两公司,约定由乙公司承担甲公司全部债务的清偿责任,丙公司继受甲公司全部债权。关于该协议的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方某、李某、刘某和张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方某向李某借款100万元,刘某提供房屋抵押,张某提供保证。”除李某外其他人都签了字。刘某先把房本交给了李某,承诺过几天再作抵押登记。李某交付100万元后,方某到期未还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乙结婚后购得房屋一套,仅以甲的名义进行了登记。后甲、乙感情不和,甲擅自将房屋以时价出售给不知情的丙,丙已付款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蒋某是C市某住宅小区6栋3单元502号房业主,入住后面临下列法律问题,请根据相关事实予以解答。回答问题。该小区业主田某将其位于一楼的住宅用于开办茶馆,蒋某认为此举不妥。交涉无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田某停止开办。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孙女士于2004年5月1日从某商场购买一套化妆品,使用后皮肤红肿出疹,就医不愈花费巨大。2005年4月,孙女士多次交涉无果将商场诉至法院。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甲、乙订立一份价款为十万元的图书买卖合同,约定甲先支付书款,乙两个月后交付图书。甲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只交付五万元,答应余款尽快支付,但乙不同意。两个月后甲要求乙交付图书,遭乙拒绝。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甲家盖房,邻居乙、丙前来帮忙。施工中,丙因失误从高处摔下受伤,乙不小心撞伤小孩丁。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中国甲公司从国外购货,取得了代表货物的单据,其中提单上记载“凭指示”字样,交货地点为某国远东港,承运人为中国乙公司。当甲公司凭正本提单到远东港提货时,被乙公司告知货物已不在其手中。后甲公司在中国法院对乙公司提起索赔诉讼。乙公司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可免除交货责任
随机试题
简述谈判组织的构成原则。
诊断早期慢性肺心病的主要依据是
溃疡性结肠炎常可出现
在使用哌唑嗪期间可能引起()。
采用两步滴定法测定阿司匹林片剂时,lml氢氧化钠滴定液(0.1mol/L)相当于阿司匹林的量应为(阿司匹林的分子量为180.16)
假设陈先生与陈太太是你的新客户,目前正面临生涯与家庭上的转变,需要金融理财师协助规划。经过初步沟通面谈后,你获得了以下家庭、职业与财务信息:一、案例成员二、收支情况陈先生税后月收入为3万元;陈太太无工作收入。目前家庭月生活支出为5000元。三、资
《何梅协定》
移情
Lawyersarelessthan1%ofAmericanadults,【C1】______theyarewell-representedingovernment.Boththepresidentandthevice-p
Hadshestartedtodoitrightnow,shewillgetitdonebeforeChristmasEv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