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1年真题)下列行为中,构成无因管理的是
(2011年真题)下列行为中,构成无因管理的是
admin
2016-12-30
21
问题
(2011年真题)下列行为中,构成无因管理的是
选项
A、未受委托替朋友招待客人
B、未成年人抢救落水儿童
C、主动代同事值夜班
D、代替配偶放弃继承权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五章第四节中的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为:a.管理他人事务。他人事务是指有关人们生活利益的一切事项,可以是有关财产的,也可以是非财产性的,但不包括公益事业。b.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该意思无须表示,只要管理行为在客观上避免了他人利益受损且管理人不纯粹是出于为自己谋利的目的,就构成无因管理行为,即使管理人主观上有为自己的动机且在客观上使自己同时受益,仍不影响无因管理的成立。c.无法律上的义务。法律上的义务包括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有无法律上的义务应当以管理人开始管理时的客观事实而定。通说认为,管理下列事务的,一般不发生无因管理:违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纯粹道义上、宗教上或一般生活事务,如招待客人;依法须由本人亲自实施或须经本人授权才能实施的行为,如放弃继承权。A、C选项属于纯粹道义上的事务,D选项属于须由本人亲自实施或须经本人授权才能实施的行为。故本题选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Wf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甲、乙因房屋所有权引发争议,经仲裁机关裁决,乙获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的变动自()生效。
下列行为中不成立非法经营罪的是
甲要求好友乙与其于次日下午5时共同抢劫银行运钞车,乙碍于情面答应。但事发时乙并未前往,而是由甲独自完成。甲劫得财物后,为防押运人员报警开枪射杀押运人。甲劫得现金:100万元。事后甲与乙共分赃物。对甲、乙二人的行为应认定为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动产物权变动及其有关实例的表述,错误的是
甲为赖掉欠乙的巨额债务,将乙杀害,并将尸体肢解,用塑料编织袋打包,对丙谎称是毒品,托其运至某市,并称事成后必有重酬。丙将该塑料编织袋打成包裹运至某市,存放在火车站小件寄存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甲看中丙的一个新式手提电脑,于是教唆乙(成人)去盗窃,然后又以2000元的价格把电脑买了下来,甲的行为应怎么认定?()
甲收买被拐卖的张某后,为让其心甘情愿地做自己的妻子,强行与张某发生了性关系。对甲的行为()。(2013年单选17)
A国驻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甲策划、参与了由中国向A国走私文物的犯罪活动。对甲应当()。(2011年单选1)
随机试题
肉芽组织的主要成分是
初产妇,25岁。妊娠41周,宫缩规律,枕左前位,胎心率144次/分,宫口开大3cm,胎头未衔接。最可能符合本产妇实际情况的骨盆测量数值是()
拔髓术操作不合要求的是
下列属于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的是()
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解释,发盘在()。
某公司债券年利率为12%,每季复利一次,其实际利率为( )。
ABC股份有限公司于20×6年1月1日购入面值为2000万元的3年期债券,实际支付价款为2210万元,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100万元、未到付息期的债券利息40万元、相关税费10万元(假定未达到重要性的要求)。该项债券投资的溢价金额为(
一个记载家庭开支的电子表格如下图所示,计算全年电话费的公式为()。
下面的句子中没有语病的一句为()。
中国革命的发生不是偶然的,它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和雄厚的群众基础,中国革命胜利的原因是()
最新回复
(
0
)